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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我国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特点<br> 1、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具有明显的行政主导型特征<br> 我国政府审计模式是行政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因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也不可避免带有明显的行政主导色彩。在具体操作程序上,审计机关在决定就有关审计事项的审计或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告前必须征得各级政府行政首脑的批准。政府可能会出于其自身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判断,也不排除从自身利益驱动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来决定公告的方式、内容和时间,其结果可能与立法机构要求、社会期望存在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