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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发展山区、解决山区建设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北京制定了一系列专门针对山区的区域公共政策.本文从政策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两方面,对北京“十五”、“十一五”时期山区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其中直接效应从生态、经济、生态经济、社会四个方面进行了评价,间接效应主要是通过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的变化来反映山区政策带来的山区生态服务、生活服务、生产服务、资源服务价值等方面的变化.评价结果显示,北京山区区域公共政策在给山区带来正向直接效应的同时,也有政策无效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