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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乡是1992年“撤并建”时建立的乡镇,平山乡历届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必须服从生态建设,坚持走经济社会协调、快速、稳步发展的路子,与全乡各族干部群众一道,齐心协力,多措并举,扎实工作,实现了全乡经济稳步增长、人民实惠增多、社会和谐发展,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显着地的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