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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农委、市规划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公安、建设、农业、规划部门要在推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按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