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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7月大专毕业到这个月离职,我在这个领域摸爬滚打了将近7个年头,亲眼目睹了无数宗这样的交易过程。现在回想起来,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每笔买卖幕后的操作手法,从沙子、水泥、钢筋到设备,每一个建筑材料设备交易的过程都让我至今难忘,”
“虽然因为身处开发商与供货方中间环节七年,已经让我感到有些身心疲惫,但是也许下一个工作我仍会在这个领域。不得不承认的是,现在我所拥有的房子、汽车都因此而来……”点燃了一支香烟后,坐在记者对面的黄亮(应采访对象要求,署名系化名)缓缓地说。 “从去年4月到现在,一年之内,全国数十个大大小小的材料设备公司因营私舞弊而下马。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一周前还是北京某大型国有房地产开发集团材料设备公司总经理的黄亮向本刊独家披露了材料购买内幕。
4月初,黄亮刚刚离开工作七年的某房地产集团公司。从一个项目部材料处的小职员,到材料设备公司成立之初的科长,再到上周离任前的公司总经理,在材料设备公司摸爬滚打了将近7年的黄亮亲眼目睹和亲历了多宗材料设备交易的内幕。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地产商需要购买多种材料设备,而‘购买’环节则有特定的游戏规则。”或许是已经离开材料设备公司总经理的职位让他少了顾忌,或许是最近经手的电梯购买过程让他更加彻底地看清了这个行业的不规范,黄亮接下来的叙述显得比较“放得开”。
高于市场价采购
2006年9月,时任北京某大型国有房地产集团材料设备公司总经理的黄亮接到母公司的通知:为该集团于2007年3月正式开工的北京某商品房住宅小区购置电梯设备数台。
根据北京某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黄亮确定该小区共需某品牌承载为1000kg、内饰为不锈钢及玻璃、停站数为14站14停、调控软件等级为精准的民用电梯36台。上报这一数字及技术参数给母公司之后,黄亮所在材料设备公司得到的可支配预算支出资金为1700万元,并获得了集团公司老总签发的工程建设需求通知单和购买设备委托书一份。
黄亮介绍,该品牌型号电梯当时市场售价为37万元/台,按照所需数量直接计算成本支出应为1332万元,而按照其所属的集团公司购买该品牌电梯的“惯例”,购买价格也超不过45万元/台,总金额应为1620万元。但由于深知此行业的游戏规则,黄亮仍将1700万预算资金成本写入了即将呈递给北京市承包发包中心的招标书中。
“怎么购买价格比市场价格还高?多出来的钱哪去了?那可是几百万啊!”记者疑惑不解。
“这主要有两大原因。”黄亮说。
首先,由于建筑材料设备市场并非完全市场化运作,“垄断”行为仍在一些领域充斥,虽然电梯市场随着近年来的发展已经趋于公开化、市场化,并且开发商手中都有当月设备价格信息表以供预算参考,但就目前来看,国内尤其是北京,商品房民用电梯仍然集中在几大品牌的某几种型号和规格,因此,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和“按时交付使用”,开发商往往只考虑这几大品牌的供货商,价格无形中呈上升趋势。
同时,供货商为了保证自己工厂的正常运营,又不得不“上供”给开发企业和一同竞标的其他厂商。通常情况下,几家电梯供货厂商会在得到北京市承包发包中心的招标通知以后“坐下来”商洽,而商洽的主要内容则是:这次项目所需电梯由这家出售,下次轮到下家,以求不伤和气地达到“共赢”。为了保持这种游戏规则,其他参标厂商须将投标书内商品价格提升,以拉动“协约中标”厂商的成交价格。而这高出的价格,自然用于“弥补”其他参标厂商购买标书时产生的“损失”,其他大部分则用来“回报”开发企业的“选择”。
“这样的做法,直接的受害者便是购买商品房的老百姓,生产成本的增加,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房价。但是,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诸如此类的寻租行为时有发生,因此,房价高出成本的实际比例远远大于建筑材料设备价格虚高的比例。”随着又一支香烟的掐灭,无奈的表情在黄亮脸上显露。
支付额外评标专家费
2006年10月初,北京市承包发包中心在获得了黄亮所在材料设备公司提供的招标书之后,便通知在册的厂商前来登记,并发布开标时间为2006年10月底。就在已经达成共识的各供货单位商讨价格制定策略的同时,开发商也没闲着。
据黄亮介绍,一般情况下,中心在评标时,会从电脑中随机选择出五位与项目开发企业无任何商业运作往来的建筑高级工程师,来评判表述的合格与否。但是,由于这些高级工程师资料基本公开,开发商手中早有所备案,因此,在这个时间点上,开发商会在中心规定的100元专家费的基础上适当额外支付一些费用,以给评标专家一个“中标引导”。
“即使各个开发商在招标书早已注明‘不以价格低廉作为中标标准’,仍能确保自己的关系户顺利中标。”黄亮这样说道。
“为何这种游戏规则不能被打破?难道供货方不能以坚持市场规律为原则,按照设备当时实际的市场价格予以申报?”记者不禁质疑。
思考了几秒钟之后,黄亮解释说:“要知道,在房地产行业中,只有开发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最为密切。供货方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所能做的就只有听从,而主导者则是开发企业。开发商寻求利益最大化,必定要求供货方‘回报’丰厚,因此,在这种从属关系下,没有供货方可以打破这种游戏规则,这不是几个坚持专业水准的专家就能改变的。”在顺利中标以后,某品牌电梯供货厂商于2006年11月初按照表述中所约定的开发商需求,包括电梯种类、数量、技术参数、到货日期、付款进度等,在北京市承包发包中心与黄亮所属的北京某大型国有开发集团签订了供货合同,并进一步确定了商品总价款以及双方责权,并在中心予以备案。
自此,电梯设备开始进入供货阶段。“但是,上述关系的影响仍在继续,开发商并没有因为电梯的投产而退出这个供货链条。”伴随着整包香烟中最后一支的燃起,黄亮意味深长地说道。
“扎款”供货商
该供货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电梯须送达施工现场,并有供货公司负责安装和调试。同时,合同还要求黄亮所在材料设备公司于当日向供货厂商提供生产投入资金,即预付款30%,并明确到货后,黄亮所在公司须支付到货款50%,小区入住以后再支付20%尾款。
“当时,我们公司只支付了10%作为预付款,到货后也仅支付了30%货款,其他款项至今仍未支付。”黄亮这样说道。
据黄亮讲述,此次购买的某品牌电梯厂商老板与黄亮所在集团母公司的一位副总私交甚好,早在成本预算初期该副总就已经与这位老板达成共识:这批电梯总价款的30%左右作为回报,而付款进度则可以在不影响电梯正常投产的情况下一拖再拖。因此,时任该集团下属材料设备公司总经理的黄亮便可以以这种付款进度“拿到”电梯。
“从2000年7月大专毕业到这个月离职,我在这个领域摸爬滚打了将近7个年头,从一个项目部材料处的小职员,到材料设备公司成立之处的小科长,再到上周离任前的公司总经理,亲眼目睹了无数宗这样的交易过程。现在回想起来,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每笔买卖幕后的操作手法,从沙子、水泥、钢筋到设备,每一个建筑材料设备交易的过程都让我至今难忘。虽然因为身处开发商与供货方中间环节七年,已经让我感到有些身心疲惫,但是也许下个工作我仍会在这个领域。目前这一个月我想好好休整一下,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现在我所拥有的房子、汽车都因此而来……”烟幕慢慢淡去,但久久不能释然的黄亮脸上依然显示着无奈又充满矛盾的表情。
烟灭了,但空气中依然充满了烟草的味道,仿佛这个产业链条上依然弥漫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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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因为身处开发商与供货方中间环节七年,已经让我感到有些身心疲惫,但是也许下一个工作我仍会在这个领域。不得不承认的是,现在我所拥有的房子、汽车都因此而来……”点燃了一支香烟后,坐在记者对面的黄亮(应采访对象要求,署名系化名)缓缓地说。 “从去年4月到现在,一年之内,全国数十个大大小小的材料设备公司因营私舞弊而下马。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一周前还是北京某大型国有房地产开发集团材料设备公司总经理的黄亮向本刊独家披露了材料购买内幕。
4月初,黄亮刚刚离开工作七年的某房地产集团公司。从一个项目部材料处的小职员,到材料设备公司成立之初的科长,再到上周离任前的公司总经理,在材料设备公司摸爬滚打了将近7年的黄亮亲眼目睹和亲历了多宗材料设备交易的内幕。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地产商需要购买多种材料设备,而‘购买’环节则有特定的游戏规则。”或许是已经离开材料设备公司总经理的职位让他少了顾忌,或许是最近经手的电梯购买过程让他更加彻底地看清了这个行业的不规范,黄亮接下来的叙述显得比较“放得开”。
高于市场价采购
2006年9月,时任北京某大型国有房地产集团材料设备公司总经理的黄亮接到母公司的通知:为该集团于2007年3月正式开工的北京某商品房住宅小区购置电梯设备数台。
根据北京某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黄亮确定该小区共需某品牌承载为1000kg、内饰为不锈钢及玻璃、停站数为14站14停、调控软件等级为精准的民用电梯36台。上报这一数字及技术参数给母公司之后,黄亮所在材料设备公司得到的可支配预算支出资金为1700万元,并获得了集团公司老总签发的工程建设需求通知单和购买设备委托书一份。
黄亮介绍,该品牌型号电梯当时市场售价为37万元/台,按照所需数量直接计算成本支出应为1332万元,而按照其所属的集团公司购买该品牌电梯的“惯例”,购买价格也超不过45万元/台,总金额应为1620万元。但由于深知此行业的游戏规则,黄亮仍将1700万预算资金成本写入了即将呈递给北京市承包发包中心的招标书中。
“怎么购买价格比市场价格还高?多出来的钱哪去了?那可是几百万啊!”记者疑惑不解。
“这主要有两大原因。”黄亮说。
首先,由于建筑材料设备市场并非完全市场化运作,“垄断”行为仍在一些领域充斥,虽然电梯市场随着近年来的发展已经趋于公开化、市场化,并且开发商手中都有当月设备价格信息表以供预算参考,但就目前来看,国内尤其是北京,商品房民用电梯仍然集中在几大品牌的某几种型号和规格,因此,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和“按时交付使用”,开发商往往只考虑这几大品牌的供货商,价格无形中呈上升趋势。
同时,供货商为了保证自己工厂的正常运营,又不得不“上供”给开发企业和一同竞标的其他厂商。通常情况下,几家电梯供货厂商会在得到北京市承包发包中心的招标通知以后“坐下来”商洽,而商洽的主要内容则是:这次项目所需电梯由这家出售,下次轮到下家,以求不伤和气地达到“共赢”。为了保持这种游戏规则,其他参标厂商须将投标书内商品价格提升,以拉动“协约中标”厂商的成交价格。而这高出的价格,自然用于“弥补”其他参标厂商购买标书时产生的“损失”,其他大部分则用来“回报”开发企业的“选择”。
“这样的做法,直接的受害者便是购买商品房的老百姓,生产成本的增加,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房价。但是,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诸如此类的寻租行为时有发生,因此,房价高出成本的实际比例远远大于建筑材料设备价格虚高的比例。”随着又一支香烟的掐灭,无奈的表情在黄亮脸上显露。
支付额外评标专家费
2006年10月初,北京市承包发包中心在获得了黄亮所在材料设备公司提供的招标书之后,便通知在册的厂商前来登记,并发布开标时间为2006年10月底。就在已经达成共识的各供货单位商讨价格制定策略的同时,开发商也没闲着。
据黄亮介绍,一般情况下,中心在评标时,会从电脑中随机选择出五位与项目开发企业无任何商业运作往来的建筑高级工程师,来评判表述的合格与否。但是,由于这些高级工程师资料基本公开,开发商手中早有所备案,因此,在这个时间点上,开发商会在中心规定的100元专家费的基础上适当额外支付一些费用,以给评标专家一个“中标引导”。
“即使各个开发商在招标书早已注明‘不以价格低廉作为中标标准’,仍能确保自己的关系户顺利中标。”黄亮这样说道。
“为何这种游戏规则不能被打破?难道供货方不能以坚持市场规律为原则,按照设备当时实际的市场价格予以申报?”记者不禁质疑。
思考了几秒钟之后,黄亮解释说:“要知道,在房地产行业中,只有开发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最为密切。供货方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所能做的就只有听从,而主导者则是开发企业。开发商寻求利益最大化,必定要求供货方‘回报’丰厚,因此,在这种从属关系下,没有供货方可以打破这种游戏规则,这不是几个坚持专业水准的专家就能改变的。”在顺利中标以后,某品牌电梯供货厂商于2006年11月初按照表述中所约定的开发商需求,包括电梯种类、数量、技术参数、到货日期、付款进度等,在北京市承包发包中心与黄亮所属的北京某大型国有开发集团签订了供货合同,并进一步确定了商品总价款以及双方责权,并在中心予以备案。
自此,电梯设备开始进入供货阶段。“但是,上述关系的影响仍在继续,开发商并没有因为电梯的投产而退出这个供货链条。”伴随着整包香烟中最后一支的燃起,黄亮意味深长地说道。
“扎款”供货商
该供货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电梯须送达施工现场,并有供货公司负责安装和调试。同时,合同还要求黄亮所在材料设备公司于当日向供货厂商提供生产投入资金,即预付款30%,并明确到货后,黄亮所在公司须支付到货款50%,小区入住以后再支付20%尾款。
“当时,我们公司只支付了10%作为预付款,到货后也仅支付了30%货款,其他款项至今仍未支付。”黄亮这样说道。
据黄亮讲述,此次购买的某品牌电梯厂商老板与黄亮所在集团母公司的一位副总私交甚好,早在成本预算初期该副总就已经与这位老板达成共识:这批电梯总价款的30%左右作为回报,而付款进度则可以在不影响电梯正常投产的情况下一拖再拖。因此,时任该集团下属材料设备公司总经理的黄亮便可以以这种付款进度“拿到”电梯。
“从2000年7月大专毕业到这个月离职,我在这个领域摸爬滚打了将近7个年头,从一个项目部材料处的小职员,到材料设备公司成立之处的小科长,再到上周离任前的公司总经理,亲眼目睹了无数宗这样的交易过程。现在回想起来,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每笔买卖幕后的操作手法,从沙子、水泥、钢筋到设备,每一个建筑材料设备交易的过程都让我至今难忘。虽然因为身处开发商与供货方中间环节七年,已经让我感到有些身心疲惫,但是也许下个工作我仍会在这个领域。目前这一个月我想好好休整一下,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现在我所拥有的房子、汽车都因此而来……”烟幕慢慢淡去,但久久不能释然的黄亮脸上依然显示着无奈又充满矛盾的表情。
烟灭了,但空气中依然充满了烟草的味道,仿佛这个产业链条上依然弥漫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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