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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近20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我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日臻成熟,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状况和问题。文章旨在系统梳理和总结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务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为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提供一些有价值参考。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现状与问题 建议与对策
一、引言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已经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是我国住房制度由实物分配化向实物货币化转变的标志性制度,对我国城镇居民解决住房问题具有攸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现实运行层面也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这些问题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这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对城镇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带来了不利影响。为此本文接下来将系统探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现实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解决这些问题对策与建议。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在现实运行层面,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房地产市场产生了不相适应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可概括为如下五个方面:
1.公积金管理的条块分割现象比较严重。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缴纳地所属城市人民政府,不得挂靠于其他政府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由其对公积金实施统一管理与核算。但实务操作中并非如此,一些城市往往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涣散,缺乏有效的统一管理。而且,一些城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不仅隶属于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也隶属于其所属行业管理部门,形成了较为严重的“条块分割”管理现象,极大地制约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的提升。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委托代理问题较为突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非营利性质的事业机构,负责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贷款审批,这表明其兼具金融性质和非金融性质的双重属性。在实务操作中,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商业银行对申请人资质做出进一步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给申请人,并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负责对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归集与核算,这最终导致了突出的委托代理问题。一般说来,受托商业银行按公积金贷款规模收取固定比例的佣金,而没有额外的激励性报酬,致使商业银行在公积金贷款办理中的工作效率明显低下。同时,商业银行亦可能在贷款本息回收方面“听之任之”,这也加剧了公积金贷款的风险,降低了公积金管理的效率。
3.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小,制约了其保障性作用的发挥。从目前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状况看,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基本实现了全员缴纳,而非国有制企业缴纳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主要是因为:第一,企业主为了控制生产经营的成本,常常逃避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责任,拒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第二,职工由于需要保住“饭碗”或维权意识有待提高等原因,常常选择放弃维护自己公积金缴纳的权利;第三,法律法规强制执行的力度不大。地方政府未解决辖区内的经济发展问题,常对招商引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予逃避公积金缴纳企业更为宽容的态度。这最终都导致非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率普遍偏低,制约了公积金住房保障性功能的发挥。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着突出的地域分割问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普遍遵循着属地原则,即居民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缴纳住房公积金后,仅能将住房公积金用于公积金缴纳城市住房的购买,而不能用于异地购房。虽然在少数的城市之间,住房公积金实现异地互用,但在大多城市之间住房公积金是无法流通的。这种住房公积金在地域空间的分割,极大地妨碍了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要求,也极大地制约了住房公积金保障性职能的发挥。
5.住房公积金的有效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健全。观察《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報告》中的数据不难发现,在2014-2016年间,我国住房公积金逾期额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由3.16亿元人民币增加至7.86亿元人民币,平均增速高达约74.37%。总体而言,存在违约风险住房公积金的规模较大,而且呈现出逐年快速增加的趋势。截止2016年,住房公积金历史形成的风险资产余额高达1.53亿元,其中历史遗留项目贷款为0.27亿元,逾期国债为1.26亿元,可见住房公积金管理面临的风险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是因为我国公积金管理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未能很好履行其应有的监督职能,工作效率低下,结果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面临的风险问题日益突出。
三、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与对策
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方方面面联动起来加以解决,才能产生事半功倍的效应。针对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特提出如下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1.实现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政策性银行的转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但却承担着金融性质的业务,这导致其职责不清,并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政策不明和管理混乱等问题。如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化为政策性银行,不仅可以有效避免职责不清导致的政策不明和管理混乱问题,还能通过统一管理避免住房公积金“条块分割”管理导致的问题。
2.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间的委托代理机制。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换为政策性银行并非一蹴而就,而现实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间混乱不清的委托代理管理,导致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为此笔者建议,所以在短期中还需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具体将公积金贷款的审核、调查和放款等业务统统委托给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仅履行监督职能,这可有效缓解委托代理导致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低下问题。
3.通过法制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加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要求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少数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非国有企业)逃避公积金缴纳责任,增加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同时也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缴纳宣传,通过“以贷促缴”等政策鼓励流动性较强职工和城镇低收入居民缴纳住房公积金,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使更多城镇居民受益。
4.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的协作机制,打通住房公积金的区域分割。现在仅有少数城市实现了公积金的异地使用问题,这造成了较为严重住房公积金的低于分割问题,极大地降低了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为此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的协作机制,实现不同城市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统一、信息贡献和操作一致,避免出现地域分割,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惠及更多城市居民。
5.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不断完善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督机制。我国住房公积金面临的风险与日俱增,为此要积极调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不断强化管委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职能,避免住房公积金被占用和用于低效率增值投资行为,以及用于风险较高的贷款业务,不断弱化住房公积金面临的风险,在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的同时,更要保障其安全。
参考文献:
[1]顾澄龙, 周应恒, 严斌剑.住房公积金制度、房价与住房福利[J]. 经济学(季刊), 2016(01):109-124.
[2]耿杰中.住房公积金发展与改革的若干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 2014(04):79-81.
[3]陈杰.中国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困境与改革出路分析[J].公共行政评论, 2010(03):91-119.
作者简介:王英(1967—)。河南南阳人。河南省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宛城管理部主任。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现状与问题 建议与对策
一、引言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已经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是我国住房制度由实物分配化向实物货币化转变的标志性制度,对我国城镇居民解决住房问题具有攸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现实运行层面也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这些问题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这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对城镇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带来了不利影响。为此本文接下来将系统探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现实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解决这些问题对策与建议。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在现实运行层面,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房地产市场产生了不相适应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可概括为如下五个方面:
1.公积金管理的条块分割现象比较严重。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缴纳地所属城市人民政府,不得挂靠于其他政府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由其对公积金实施统一管理与核算。但实务操作中并非如此,一些城市往往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涣散,缺乏有效的统一管理。而且,一些城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不仅隶属于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也隶属于其所属行业管理部门,形成了较为严重的“条块分割”管理现象,极大地制约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的提升。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委托代理问题较为突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非营利性质的事业机构,负责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贷款审批,这表明其兼具金融性质和非金融性质的双重属性。在实务操作中,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商业银行对申请人资质做出进一步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给申请人,并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负责对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归集与核算,这最终导致了突出的委托代理问题。一般说来,受托商业银行按公积金贷款规模收取固定比例的佣金,而没有额外的激励性报酬,致使商业银行在公积金贷款办理中的工作效率明显低下。同时,商业银行亦可能在贷款本息回收方面“听之任之”,这也加剧了公积金贷款的风险,降低了公积金管理的效率。
3.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小,制约了其保障性作用的发挥。从目前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状况看,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基本实现了全员缴纳,而非国有制企业缴纳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主要是因为:第一,企业主为了控制生产经营的成本,常常逃避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责任,拒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第二,职工由于需要保住“饭碗”或维权意识有待提高等原因,常常选择放弃维护自己公积金缴纳的权利;第三,法律法规强制执行的力度不大。地方政府未解决辖区内的经济发展问题,常对招商引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予逃避公积金缴纳企业更为宽容的态度。这最终都导致非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率普遍偏低,制约了公积金住房保障性功能的发挥。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着突出的地域分割问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普遍遵循着属地原则,即居民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缴纳住房公积金后,仅能将住房公积金用于公积金缴纳城市住房的购买,而不能用于异地购房。虽然在少数的城市之间,住房公积金实现异地互用,但在大多城市之间住房公积金是无法流通的。这种住房公积金在地域空间的分割,极大地妨碍了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要求,也极大地制约了住房公积金保障性职能的发挥。
5.住房公积金的有效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健全。观察《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報告》中的数据不难发现,在2014-2016年间,我国住房公积金逾期额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由3.16亿元人民币增加至7.86亿元人民币,平均增速高达约74.37%。总体而言,存在违约风险住房公积金的规模较大,而且呈现出逐年快速增加的趋势。截止2016年,住房公积金历史形成的风险资产余额高达1.53亿元,其中历史遗留项目贷款为0.27亿元,逾期国债为1.26亿元,可见住房公积金管理面临的风险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是因为我国公积金管理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未能很好履行其应有的监督职能,工作效率低下,结果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面临的风险问题日益突出。
三、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与对策
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方方面面联动起来加以解决,才能产生事半功倍的效应。针对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特提出如下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1.实现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政策性银行的转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但却承担着金融性质的业务,这导致其职责不清,并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政策不明和管理混乱等问题。如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化为政策性银行,不仅可以有效避免职责不清导致的政策不明和管理混乱问题,还能通过统一管理避免住房公积金“条块分割”管理导致的问题。
2.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间的委托代理机制。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换为政策性银行并非一蹴而就,而现实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间混乱不清的委托代理管理,导致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为此笔者建议,所以在短期中还需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具体将公积金贷款的审核、调查和放款等业务统统委托给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仅履行监督职能,这可有效缓解委托代理导致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低下问题。
3.通过法制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加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要求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少数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非国有企业)逃避公积金缴纳责任,增加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同时也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缴纳宣传,通过“以贷促缴”等政策鼓励流动性较强职工和城镇低收入居民缴纳住房公积金,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使更多城镇居民受益。
4.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的协作机制,打通住房公积金的区域分割。现在仅有少数城市实现了公积金的异地使用问题,这造成了较为严重住房公积金的低于分割问题,极大地降低了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为此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的协作机制,实现不同城市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统一、信息贡献和操作一致,避免出现地域分割,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惠及更多城市居民。
5.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不断完善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督机制。我国住房公积金面临的风险与日俱增,为此要积极调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不断强化管委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职能,避免住房公积金被占用和用于低效率增值投资行为,以及用于风险较高的贷款业务,不断弱化住房公积金面临的风险,在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的同时,更要保障其安全。
参考文献:
[1]顾澄龙, 周应恒, 严斌剑.住房公积金制度、房价与住房福利[J]. 经济学(季刊), 2016(01):109-124.
[2]耿杰中.住房公积金发展与改革的若干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 2014(04):79-81.
[3]陈杰.中国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困境与改革出路分析[J].公共行政评论, 2010(03):91-119.
作者简介:王英(1967—)。河南南阳人。河南省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宛城管理部主任。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