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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楚地知道,我早就在蒙郭勒津部落的某个暗夜里消失不见了,这很像我这么多年游荡在外的记忆,除了一些重大的遗憾,好像并不记得部落以外生存过的任何一个日子。很多年前,我的名字在十九岁风华的那场西行中隐匿了。孛尔只斤·斯琴琪琪格,这名字,它很长,带着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无尚荣耀,没落在没有战马和厮杀的时代里。我一直觉得,斯琴琪琪格,这个寓意“智慧之花”的,在我的部落里再普通不过的名字,是携带了我那部落里的村庄——喇嘛艾里全部的慧根和名望走向西部的。
一个下了马背失去草原的蒙古部落,悄无声息地流散在一些个叫做村庄的汉人地界,这是我的部落。在很多个年月里,我们的马匹和牛羊,踩着没有草原的一方土地,总是在尘土中归来,打发着长长短短的日子。那些把根扎在祖国东部的蒙郭勒津蒙古人,是顺着阳光和风过完一代又一代的。
无论时光多么迅疾地向前,在很多个村庄的融合里,只有我能嗅出蒙古人和他们饲养的那些牲口的味道,我甚至还能呼喊出羊群里每一只羊的符号,要知道,我的骨血里天生带着这样的能力,这是我许多年来对我的村庄一往而深的根本缘故。而事实上,一个和汉人保持着同样节奏的蒙古村庄,已经没有太多可以回味的部落气息了,唯一的蒙古音信,是村庄里一个挨一个的早晨传来的额吉、阿爸们的声声母语……这时,一些死过的东西,又会活过来。比如,我的名字。又比如,我的部落。
在蒙郭勒津部落里生活的那些年,我时常干的一件事,就是像汉人那样,把成群的鸭子和鹅赶向东方,赶向那个矗立在村庄最东端的我们家的院落里。那里的太阳最先升起,从我们家的屋顶爬向部落上空,而后照亮整个喇嘛艾里。那时太阳升得缓慢,我并不担心喇嘛艾里有朝一日会面目全非,让我找不回这里。
那时村庄,尚还有蒙古部落的一些气势。村里的牛倌和羊倌,在鸡们刚刚打鸣不久,便身披羊皮袄子从土炕上爬起来,就着奶茶或者浓稠的一碗红茶吃饱了炒米,从村东的第一户开始,集结牛羊,将一村的人和牲口喊醒。无论我们睡得多深,捂得多么严实,倌们的口哨声、牧鞭声,牧歌声,一并从我们村的东坡上一路西下,声声不息,直到把一村子的牛羊赶到一起,方才操着浓重的母语,踩着塘土和牛羊群一起走向潺潺的巴仁高勒河岸和葳蕤的密林深处。
一个蒙古人成为一个庄稼人并不难,但是一整个世代游牧的蒙古部落浩浩荡荡向东迁徙,扔掉帐篷、甚至扔掉很多个习惯或者习俗,耐心调教野惯了的牛马下田耕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们得弓下马背上昂首高扬的身子,操起农具,在地上埋头苦干一辈子,然后把剩下的活计一一压给下一辈人。
耕地给我们安居乐业的资本,耕地让蒙古人不再奔马流浪,我不知道我的蒙古骨血是从何时改变的,我竟爱上了耕种这件事,深深爱上了土地。或许,热爱土地,是我们这些远离草原的蒙古人唯一怀念肥沃的方式。有几年,我时常在地里耗尽力气。尽管那时我是个小孩,但我仍愿成为一个不擅耕种的蒙古家庭的劳动力。黎明的时候,天还昏暗,我甚至在暮色里听见村西的野狼唤着同伴,我紧跟着阿爸,胆怯地走向我们家的一亩又一亩田地。我是从黑暗里走出来的蒙古孩子,村庄黑着,一村子的树也黑,村里的日子,也一直黑黑的,那时,蒙郭勒津部落的蒙古村庄,都是一些受穷的村庄。百余年了,我不知道是因为蒙古人始终不会侍弄庄稼还是蒙郭勒津的粮食不够吃了,那时总是黑黑的日子,不见富裕。
在那个村庄,我经历过许多的黑,但那黑竟没有壮大了我的胆量,多少年后,我不再是顶黑务农的人,但我还是怕黑,我怕太黑的路改变了我回到部落的方向,我知道,一路向东,是我的部落,我的蒙古人家,我必须像记住我的名字一样记住归路。
在地上,我拿着小锄头,蹲在湿漉漉的霜露上瑟瑟发抖。我是个爱惜粮田的人,但我没有多少力气,我虔诚地、小心翼翼地清理干净一株株玉米周围的雜草,我像我们家老杏树上的毛虫缓慢的匍匐在地上或者那些被我铲掉的杂草丛中。杂草是疯长的,它在地里存在的使命就是一遍又一遍的耗尽农人的力气,耗弯阿爸这个魁梧的那达慕博克汉子的脊梁,也把我,一个小小年纪的蒙古孩子,耗得气力全无。许多年后,我竟不敢望向地里那些草,它们让我心生怵怕,就像我的每一次回归,在通往喇嘛艾里那条弯曲的小路上,家园和我彼此对望,我们之间总是夹杂着浓重的愁殇,那是一股难以抗拒的熟悉的陌生。
太阳刚刚从更东方的地界儿探头的时候,正是我和阿爸吃干粮、喝水补给的时候。那是一天中最舒爽的时光,地里不再潮湿,也并不炎热,光线正合时宜。白水是灌在酒壶里的,那时我们家的地挨着一处汩汩清涌的泉水,我去汲水,蝌蚪们正撒着欢儿嬉水,泉眼里冒出清洌的水流,花儿蜂儿簇拥在一起一派安静祥和的景象,那景象,仿佛是我梦中的草原,是山根根里传来的悦动的音符。阿爸说,那是腾格里为我们这村的蒙古庄户赐予的风水宝地,是有神灵庇佑的地方。他在地里累了,卧在草甸上睡上一觉,便会如出一辙的梦见成群结队的小鸡叽叽喳喳地跟着鸡妈妈走向一片广阔的开满鲜花的草原。那块地,经年累月的大丰收,像阿爸梦中寓意的那样,总是收获满满当当的粮食。现在想来,我仍是忘不了那块地,那是蒙郭勒津部落,我的喇嘛艾里最丰收的一块地,没有其二。
我对我们村那块风水宝地是有贡献的,我在那块地里,晒伤了幼嫩的皮肤,磨粗了骨节,干出了老茧,甚至破费了一生的脚力,我是个有伤的人,在那块地里,留下少时辛劳过的痕迹,却又匆匆地离开那里,不再手握农具。我始终记得,我是个农民,一个握过农具的普普通通的庄稼户,然而,这自诩的殊荣谁又承认呢?
有一个下午,我也在地里,但那时,我的力气没有耗给地,而是耗给了一只野兔。是的,就是一只兔子。蒙郭勒津部落已经有三代人不在河套草原上过活了,但是野生的畜生们还总是跟着蒙古人迁徙,活在蒙古人的地界儿上,大抵它们是知道我们是个崇敬自然,热爱生命的种族吧。那只兔子先是静悄悄地蹲在我们家的地里,它睁着警觉的大眼睛,身上灰白相间的毛发显得光滑细腻,小小的身体,尚未殷实起来的样子,还未成年的它,一定没有想到,在这片涨势喜人的玉米地里,会和一个庞大的人类狭路相逢。我在很短的时间内萌生了豢养它的想法,于是,我开始了和这个小东西斡旋。最先,我轻轻走近它,想要一把扑住它,但没过两秒钟,它却调转方向,机敏的跑开了。这只兔子,是不同于我以后遇见的任何一只兔子的,它的野性和聪敏把我一个下午的活计耗得干干净净,同时还耗完了我那天下午留给地的所有力气。我就是从那天下午开始不再小瞧一只兔子的,它让我对兔子这种生灵产生了敬畏,甚至有些恐惧。我当时以为它会径直跑下去,但这只鬼灵的兔子没跑多远竟又调转方向,对向跑了起来,整个下午,它将这种方法屡试不爽,我没办法预料它在什么时候又会掉头跑去,这让我狼狈不堪,不是一头栽倒,就是脚力不济。我们就这样僵持了整整一个下午,始终保持着最初的距离,如果想要抓住它,只有看谁的耐力更胜一筹了。我在没膝的偌大的玉米地里,就这样来来回回汗流浃背地追着,人们远远看去,觉得了孛尔只斤家的这个孩子真像一头神经错乱的小驴,在田野中央跌跌撞撞,自顾的疯狂。那天的太阳,是榨干了我身上仅存的一点水份才缓慢地落下西坳的,我和那只野兔把那块地的田埂踩得异常结实,草们被死死埋在地底,奇怪的是,玉米们却毫发无损的还在地里旺盛地长着。我气喘吁吁,风尘仆仆逮住那只野兔,它那时的心跳就像一场迅猛的雨水,刷刷啦啦猛烈的跳动着,我尚还不曾晓得它的恐惧,还有它野性的倔强。
人常用狗比喻同类,但是从不拿一只兔子说事儿。回到家里,我给它补给清水,喂养新鲜的白菜、胡萝卜,各种蔬菜,小小的它一定是累坏饿坏了,但我没有想到的是,它对如此诱惑的食物表现出了凛然的风骨,不吃不喝,大有饿死的架势。我想,我不是抓住它的,我甚至都没有困住它,我只是作为相比之下的一个庞然大物,以莽夫之勇亵渎了一只拥有尊严的兔子。最后,我虔诚地捧着它那小小的身体,将它放回我们家的地里。那个下午,不光我们家地里的活计受到了耽搁,更重要的是,我把整个人类的罪恶叠加地展向一只对蒙古庄户充满信任的兔子。那一天起,我这一生再也没有机缘在我们家的地里见到一只兔子,或许,它们都走了吧,埋怨着我这个不尊重生灵的蒙古人。
如果没有这些个野生的生灵掺杂进部落人的生活中,那么,一个蒙古部落的农民那一生里,忙碌,是他们最重要的内容,一家人同时忙碌,奔波在地里或者牛羊群之间,那便是他们全部的生活,是他们的爱,是他们的儿女情长。我此生最荣耀的事情,或许应该是我曾经当过一个农民。种菜、喂鸡、养羊、下地耕种,也做饭洗衣。尽管,少时的时光远远地抛下了我,但只要转身望向东方,我就能看到我的蒙郭勒津部落,部落里那个小小的村庄——我的喇嘛艾里,还有我所有在那里生活过的日子,我的爱,我的缱绻,我的追思和我的朝思暮想。
故里永在,转身向东,我曾经的那段生活,总是会完整的回来,在我的人生里变得重大而永恒。
——选自《辽河》201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