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与审视、互动与责任:文化中国下观察式综艺节目叙事价值探究

来源 :东南传播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ytw89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8年至2020年的两年时间里,观察式综艺节目作为一个新兴的综艺节目类型迅速走进观众的视野并很快赢得了收视和口碑的双赢。此类型综艺节目充分运用“观察”二字,设立了两个现场的观察室,创立了一种新颖的节目模式。“观察”是经历了多种感知行为并产生思考的过程,运用到节目中,既是该节目类型的外在:叙事模式;也是内在:叙事内容和核心。多向的观察模式、真实的社会话题、敏感的社会关系,让此类节目呈现出了多样而深刻的叙事价值,从聚焦与审视、互动与责任中探寻文化中国下电视节目的叙事价值与媒介责任。
其他文献
京剧是一种依托于传统文化,以虚拟写意为特征的表演艺术。随着京剧生存样态和传播方式的改变,其视听空间不断被重塑。京剧的视听空间不仅是物理空间,更是指人在物理空间中的的“存在空间”;而媒介技术作为一种物质性要素,是促成这种空间的转向的重要结构性力量。京剧的视听空间转变以其艺术传播规律为基础,而这种重塑也让其传播产生了新的作用和意义。
在移动互联时代,政务新媒体是政府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效率;加强政民互动,凝聚联系群众;引导网络舆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平台。然而,在政务新媒体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队伍建设滞后、资源缺乏整合、回应互动不足困境。据此,本文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整合优化媒介资源、创新传播内容和形式上,指出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影响力的具体路径。
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国藏区文化面临着来自现代文化渗透,在商品、资源、人员流动的同时,也带来了部分原有秩序的丧失。本文研究电影《气球》的空间叙事,从物理空间、心理空间和话语空间三个维度进行分析,探求电影中的藏区空间的多元文化共存现象,进而阐释现代化进程对藏区传统民族信仰的影响,以及电影人物在现实困境下对身份认同与传统信仰的焦虑与隐忧。
近年来,各种短视频平台迅速崛起,抖音平台以规模庞大的日活跃用户基数吸引了不少地市级党报开设账号,成为地市级党报进行新闻传播的重要渠道。本文以莆田市湄洲日报社(抖音号为“莆田新闻”)为例,浅析地市级党报如何利用抖音平台促进信息传播,扩大自身影响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促进媒体融合发展。
在“网综养成系”偶像模式下,沉浸式追星体验已成为当下新兴的流行趋势。粉丝的角色从被动接受偶像人设已转向主动参与偶像的人设养成,粉丝的权力及参与地位也已得到显著提高。如今“网综养成系”偶像模式的出现不仅打破了以往经纪公司垄断造星权力的局面,而且也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随着移动短视频App的使用普及,短视频媒介的美学特质与叙事潜力在大量的创作实践中得到深入探索。基于手机竖屏画框的影像创作逐渐兴起,竖屏银幕微电影《替身》等竖屏微电影的成功使传统电影宽银幕影像受到挑战。竖屏影像在现实感、空间感、时间感方面具有“新”的美学特征,使影像美学出现“竖屏转向”。同时,经由这一转向带来了新的影像文化生态,即在真实空间的回归中,通过口语叙述,产生了主体间的共鸣。本文在银幕画框发展历史中理解竖屏银幕,阐述影像美学的竖屏转向,并探讨竖屏转向对传统影视的补偿与补救及文化价值。
境外大学生的培养除了传授知识外,还应该让他们成为中华文化的认同者和传播者。新闻传播学专业境外大学生具有双文化背景,在中外文化交流和传播中华文化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要让境外生成为传播中华文化的主动承担者,首先要让他们热爱和认同中华文化。境外生教育应通过课程思政,强化认同教育;通过媒介实践,深化国情教育;道器并重,发挥对外传播优势;因地制宜,完善培养方案。如此才能实现培养目标,让境外学生成为认同中华文化,具有国际视野和对外传播能力的新闻传播人才。
在先后经历日本占领和国民党退守台湾威权统治两段特殊历史的这样一个区域,台湾电影的主体意识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曲折发展的过程:自20世纪80年代写实主义指导下的新电影运动肇始,在20世纪90年代香港和好莱坞商业电影的多方挤压下偃旗息鼓,又在21世纪现代化进程基本完成,台湾社会开启二次转型的矛盾冲突期再次萌芽。在历时之余,其重心也发生了改变:不同于20世纪80年代新电影导演们建立在乡土之上的、区域性的身份认同,新生代的导演们倾向于将重心放在他们生长的都市,通过题材上的多重视角、形式上的非线性叙事和元素拼贴以及
继承回复请求权系指真正继承人得以对抗遗产占有人,而在继承法上所享有的特别的返还请求权。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生效,民法学界通说所认为继承回复请求权在现行法下的存在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8条已然不复存在,但这一变化并不影响继承回复请求权的适用,因为其真正的请求权基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及179条第1款第5项;此外,由于这一制度的特殊意旨,需要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所有人占有人关系等制度相联系,以确定义务人的责任范围;继承人、遗产占有人以及第三人之间所形成的三角关系,需要
梅因语境下的“身份”和“契约”存在特定的内涵。前者是在一定家族或家庭的范围内,体现其成员与家父或家长之间的权力一一服从关系的范畴。后者是私法演进总体趋势的表征,即允许自然人通过个人意志为基础的自由合意,为自己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并排除为卑亲属等非本人创设私法性关系的可能。“从身份到契约”揭示的法律演进过程,即在于个人在私法中逐步摆脱家父权的支配,获得并增长与其他社会成员订立契约的权利能力。“从契约到身份”命题是对现代民法理念及立法发展趋势的概括,与前一命题在内涵上各有所指,在适用上互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