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律诊所实践教学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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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社区法律诊所是对传统诊所教育的创新,其拓宽了诊所案源、丰富了诊所功能、提升了诊所价值。社区法律诊所既要发扬传统诊所的教学方法,同时应针对社区法律诊所的特殊性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为了更好的发挥社区诊所的价值,本文认为应在社区诊所定位、吸纳社区人员参与诊所指导等方面进一步对社区诊所进行探索。
  关键词 社区 法律诊所 实践教学
  作者简介:洪东冬,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法学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2.097
  一、社区法律诊所在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运行的情况
  沈阳师范大学于2014年5月与当地社区共同创办了辽宁省内首家校地共建的社区法律诊所,分别在三家社区设置了法律诊所。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定期到社区“坐诊”值班,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诊所学生通过介入社区各项法制工作,为社区提供更加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学生所面临的不仅是法律咨询、个案代理,更包括法制宣传,为社区法制建设建言献策,有着比传统法律诊所更丰富的内涵。
  沈阳师范大学法律诊所依托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开设的法律诊所课程,课程分为课堂授课与社区实践两部分。课堂授课部分教师会依据代理案件的各个流程,从会见当事人、接受委托、证据分析、法律检索到形成代理方案,讲授各个环节的内容与技巧。社区实践部分学生会以小组的形式定期到社区进行值班,工作内容包括接待居民法律咨询、进行调解,代写法律文书、案件代理、进行法制宣传、撰写分析研究报告等,学生通过深入到社区,将课堂讲授的内容直接应用到实践。为了让学生的社区值班制度更有效果,课程在设计中还专门设置了值班结束后的教师指导时间,教师就学生值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讲解、指导。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向三家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居民构成等因素,三家社区既有相似性,又有区别。社区是最基层的社会单位,居住着最基层的老百姓,都有着共同的人情冷暖,三家社区都有共同的常见纠纷,诸如婚姻、继承、赡养、相邻权等纠纷。但各社区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及不同的纠纷类型。其中两家社区地处市中心,上述常见纠纷类型较多,而另外一家社区地处城郊,居民多数为回迁居民,涉及土地争议的纠纷较多。三家不同特点的社区,为诊所学生提供了类型丰富的案例来源,使学生接触到不同的案件类型,体会不同的法律实践。
  二、社区法律诊所对传统诊所教育的创新
  (一)拓宽了诊所案源
  社区法律诊所极大的改善了诊所案源有限的情况。首先,诊所深入社区,实现了法律诊所“走出去”,而不是仅封闭在高校,不为外界所知晓,学生通过深入社区进行法制宣傳,让更多的居民知道法律诊所的存在;社区居民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来源库,加之社区居民亲属朋友之间的宣传,会使这个案源库不断扩大,为学生提供源源不绝的案例来源;社区案件类型虽然较多但又不乏典型性,在社区中学生可以接触到居民生产生活中的各类型案件,生产方面诸如承包地纠纷、合同纠纷等,生活方面诸如婚姻纠纷、继承纠纷、赡养纠纷,但在众多类型的纠纷中属婚姻纠纷、继承及赡养纠纷多发,因此,学生在社区法律诊所既能接触到类型丰富的案件,同时又能通过对其中多发案件的解决形成对这类案件处理的一定的专业性。
  (二)丰富了诊所功能
  社区法律诊所创新性的将法律诊所与社区相结合,社区是整个社会的一个单元,其浓缩了社会的多样性需求,小到居民的邻里纠纷,大到社区的法治治理,也正是由于社区法律服务的多样性需求,丰富了传统诊所的功能。传统诊所功能更多地体现在提供法律服务以及普法宣传,而社区法律诊所更有参与社区管理、进行社区矫正、社区问题调研、社区法律研究的功能。社区法律诊所承载着法学实践教学和社区法律服务的双重功能,诊所承载的法律服务功能增多了,也自然就增加了学生介入社区法律实践的角度,拓宽了学生进行法律实践的渠道。
  (三) 提升了诊所价值
  相较于传统诊所,社区法律诊所承载了更多的社会管理价值。现代化的政府管理理念是简政放权,做服务型政府,大力推行公民和社会团体参与社会管理。社区法律诊所正是这一服务型政府理念的体现。社区法律诊所通过高校和社区的参与,通过法制宣传、纠纷化解帮助社区居民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从这个角度上,社区法律诊所承载着传统法律诊所所没有的社会管理价值。
  (四)创新了诊所教学模式
  传统法律诊所属于个案代理,学生以参与个案的方式理解我国的法治进程,参与我国的法治建设。社区法律诊所不仅进行个案代理,同时参与社区治理。能够从宏观及微观两个角度来接触法律实践。社区诊所服务对象既包括社区居民,同时还包括社区居委会。针对社区居民的法律服务主要表现为个案咨询和个案代理,针对社区居委会的法律服务包括提出社区法治建设建议,制作社区居民法律问题调查研究报告等多种形式,这种法律服务是传统的法律诊所进行不了的,也接触不到的,也正是社区法律诊所的特点和创新性所在。学生通过对社区居委会提供法律服务,能够从社区管理的角度理解法律实践。
  三、社区法律诊所的教学方法
  (一) 教师在社区诊所中的定位
  社区诊所值班学生经常要接待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在接待咨询这一教学内容中学生与教师坐的位次、学生与教师的角色都可以清晰的体现出来,也直接决定着接待咨询教学目标的实现。接待咨询的教学目标在于让学生掌握会见当事人的基本方法和技巧,教学方法应当围绕这一教学目标展开。首先从座次来看,学生应当坐在前排,直接面对当事人,指导教师坐在后排;其次从学生在会见中的角色来看,学生应当是与当事人进行交流的主导,而不是指导教师主导整个会见过程。教师在此过程中的定位应当为辅助者和引导者。辅助者和引导者意味着教师尽量不要打断学生与当事人的交流,意味着教师只在学生遗漏关键问题时适时的提醒,意味着学生不知该如何继续进行下去时引导学生继续提问,并且在咨询结束后与学生对咨询进行复盘,并反思其中的不足及需要改进之处。   (二) 与传统诊所相比较的教学方法
  1. 与传统诊所相同的教学方法
  (1)提问式教学法:提问是相较于直接给出答案来说的,不直接给出答案而是提问,目的在于通过提问激发学生思考,并主动寻找答案,使学生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理解知识产生的过程,对相关知识加深理解,从而真正的将相关知识内化到自身的思考中,而不是只停留在知识的表面,只满足于知道相关结论,而不探究结论产生的过程和原因。
  (2)个案全过程教学法
  诊所法律教育的魅力所在即在于学生可以通过诊所这个平台接触到具体鲜活的个案,完全区别于传统的案例教学。传统的案例教学事实已经确定下来,学生只需要依据既定的案件事实寻找适用案件的具体法律。诊所的个案不同于案例教学中的案例。
  首先,案件事实不是既定的,需要学生通过与当事人的多次交流,对证据的多角度分析方能确定下来,这个过程中还包括对证据的取舍,事实的还原。
  其次,传统的案例教学注重法律解释及法律适用的过程,注重的是法律适用这一过程。诊所案件除了包含法律适用的过程外,还包括一个真实案件办理的全部过程。
  正是由于上述区别,诊所的个案全过程教学法要区别于传统的案例教学法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在个案全过程教学法中教师应培养学生的角色意识。传统的案例教学通过对案件事实的分析,得出其中的法律原则,是完全中立不区分角色的。但诊所中的个案代理,由于学生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因此,指导教师首先应当引导学生增强自身的角色意识。
  其次,个案全过程教学法中指导教师应更加注重实务技能的指导。整个案件的代理,从会见当事人,到证据的分析,到法律检索,到最终代理方案的形成,无不蕴含着技巧。诊所教师的作用并非在于像传统案例教学教师那样让学生理解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原理,而是要引导学生掌握案件办理的技巧,引导学生学会像律师那样思考。
  2. 与传统诊所相异的教学方法
  社区法律诊所有着与传统诊所不同的地方,也决定了社区法律诊所有着区别于传统法律诊所的教学方法。
  首先,传统法律诊所的案件类型相对较为单一,或者只是民事诊所,或者只是刑事诊所,或者只是劳动法律诊所。指导教师只需对诊所针对的类型案件进行指导即可。但社区诊所面对的案件类型较多,指导教师需要针对社区常见纠纷引导学生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索梳理。社区常见纠纷包括婚姻、继承、赡养、相邻权等。指导教师需要在学生整理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总结其中常见纠纷的一般处理技巧。有了这些基础后,学生接待咨询、办理案件才能更有底气、更加有信心。
  其次,社区法律诊所的另一项重要功能是协助社区进行社区管理、社区实践调研和社区法律研究。是否能提出有效的社区管理法律法规建议取决于学生对于社区的了解程度,这项功能的实现有赖于学生对社区进行实践调研及社区法律研究。这些都需要指导教师引导学生掌握一些调研方法及法律研究方法,让学生不仅学会从个案解决的角度了解社区,更要学会从宏观管理及研究的角度了解社区,提升学生的法律思维。
  四、社区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的下一步探索
  社区法律诊所不同于传统的法律诊所,其法律服务的多方位需求为诊所指導教师提出了新的挑战,应当对社区法律诊所的实践教学进行不断的探索,才能充分利用社区这个社会平台创造更多的学生参与实践的机会和角度,同时为社区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服务。
  (一)定位社区诊所,拓宽学生实践机会
  目前的社区法律诊所的定位更多地体现为高校设置在社区的实践教学基地,社区法律诊所的定位不清直接导致社区法律诊所的管理不规范,诊所介入社区法律服务不够深入。如果将社区法律诊所作为社区的一级组织机构,诊所的管理将更加规范,对社区的法律服务将会更有针对性,学生也才能通过深入的介入社区事务而进行更多的社区相关的法律实践。
  (二)吸纳社区居民,参与学生指导
  诊所教师师资有限是制约诊所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作为合格的诊所指导教师不仅能够指导案件,同时还应有一些社区管理经验,但这一要求对于长期从事法学教育的高校教师来说很难做到。但如果能吸纳社区中有社区管理经验的退休人员,或者社区工作人员作为诊所学生指导教师,可以从社区管理的角度弥补指导教师对于社区管理知识的欠缺。学生可以得到更全面的指导,同时也可以从更多的角度理解社区,理解社区的法律实践。
  (三)深入挖掘社区需求,主动创造学生实践平台
  目前的社区法律诊所更多的还是停留于法律宣传和法律纠纷解决,对于参与社区管理、社区调研及法律研究并未能很好的展开。指导教师应当积极与社区沟通,了解社区的需求,积极主动的为社区管理建言献策,与社区形成良性互动。毕竟社区里案件的代理与咨询是有限的,通过参与社区的其他管理及法律研究活动,可以拓宽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渠道,更加充分的利用社区这一平台。
  参考文献:
  [1]甄珍. 一种新的教学方式:诊所式法律教育.中国高等教育.2002(8).
  [2]陈岚、赵慧.诊所法律教育论纲.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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