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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审定,湖南省二调主要数据为:耕地 413.50万公顷(6202.5万亩)、园地 68.71万公顷(1030.7万亩),林地1229.65万公顷(18444.7万亩),草地49.03万公顷(735.4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3.47万公顷(1852.1万亩),交通运输用地 28万公顷(420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2.99万公顷(2294.8万亩),另外为其他土地。
按三大类分,湖南省农用地为1829.27万公顷(27439.1万亩),建设用地为149.58万公顷(2243.7万亩),未利用地为139.5万公顷(2092.5万亩)。
湖南省土地资源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两大特点
综合分析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湖南省二调数据主要体现两大特点。
一是全省耕地总量有所增加,但实有耕地还是那么多,必须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受调查标准、技术方法的改进和农村税费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2009年全省耕地413.50万公顷(6202.5万亩),比基于一次调查逐年变更到2009年的耕地数据多出34.43万公顷(516.5万亩)。虽然全省耕地调查数据增加了,但实有耕地还是那么多。二调数据同时反映,全省相当部分耕地位于洞庭湖地区、大湘西地区的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线范围内和25度以上陡坡。其中,部分需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湿和耕地休养生息的总体安排作逐步调整;长株潭地区、湘南地区有相当数量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大多不宜耕种;还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因开矿塌陷造成地表土层破坏,已影响正常耕种。
此外,全省水田和水浇地面积330.6万公顷,仅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79.95%;从人均耕地看,湖南省人均耕地0.06公顷(0.9亩),仅为全国人均耕地(1.52亩)的59.2%,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五分之一。综上所述,湖南省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湖南省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二是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土地利用比较粗放,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二调数据也反映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强,土地供需矛盾紧张与土地粗放低效利用并存。全省每年用地计划缺口较大,但尚有相当数量的批而未供土地。
政策不变
根据中央要求,各地应充分共享应用二调成果。具体到湖南省,一是地类数据以二调数据为准;二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统计、经济普查、地理国情普查、农村承包经营权发证等工作应以二调数据为重要依据;三是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用地审批、不动产统一登记、卫片执法检查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以二调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准。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湖南省二调成果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资料来源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数据公报)
按三大类分,湖南省农用地为1829.27万公顷(27439.1万亩),建设用地为149.58万公顷(2243.7万亩),未利用地为139.5万公顷(2092.5万亩)。
湖南省土地资源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两大特点
综合分析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湖南省二调数据主要体现两大特点。
一是全省耕地总量有所增加,但实有耕地还是那么多,必须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受调查标准、技术方法的改进和农村税费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2009年全省耕地413.50万公顷(6202.5万亩),比基于一次调查逐年变更到2009年的耕地数据多出34.43万公顷(516.5万亩)。虽然全省耕地调查数据增加了,但实有耕地还是那么多。二调数据同时反映,全省相当部分耕地位于洞庭湖地区、大湘西地区的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线范围内和25度以上陡坡。其中,部分需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湿和耕地休养生息的总体安排作逐步调整;长株潭地区、湘南地区有相当数量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大多不宜耕种;还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因开矿塌陷造成地表土层破坏,已影响正常耕种。
此外,全省水田和水浇地面积330.6万公顷,仅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79.95%;从人均耕地看,湖南省人均耕地0.06公顷(0.9亩),仅为全国人均耕地(1.52亩)的59.2%,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五分之一。综上所述,湖南省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湖南省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
二是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土地利用比较粗放,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二调数据也反映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强,土地供需矛盾紧张与土地粗放低效利用并存。全省每年用地计划缺口较大,但尚有相当数量的批而未供土地。
政策不变
根据中央要求,各地应充分共享应用二调成果。具体到湖南省,一是地类数据以二调数据为准;二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统计、经济普查、地理国情普查、农村承包经营权发证等工作应以二调数据为重要依据;三是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用地审批、不动产统一登记、卫片执法检查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以二调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准。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湖南省二调成果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资料来源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数据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