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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体关系范畴具有特定的含义和功能,它只适宜于用来描述教学活动中的部分关系,而不能描述教学活动中全部关系,尤其是教与学之间的关系。教和学之间的关系结构比较适宜于用“条件性活动”与“目的性活动”之间的关系范畴去描述和概括,教师教是学生有效地学的条件性活动,学生有效地学是教师教的目的性活动。教学活动的基本结构是条件—目的性活动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