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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农村公性事业发展的意见》(鄂发(2005]13号)明确提出:江汉平原及沿江滨湖地区的原乡镇水利站,在精简人员的基础上。由省有关部门提出范围和标准,按流域(水系)整合、组建水利管理站,属县(市、区)水利部门的派出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实行招聘。按照鄂发[2005]13号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