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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前言旱灾在旧社会就是意味着:赤地千里,颗粒无收,饿殍载道,买儿鬻女,人相食。从公元前244年到1949年2000多年间,在我区共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1133次,平均不到2年就出现一次。其中尤以旱灾最多达469次占自然灾害总数的41.4%,平均每4.6年一次,其中仅记“人相食”者即达20多次。特别是近代越来越严重,元、清约每2年1次。民国18年的大旱灾,令人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