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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教育公平体现在为人人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公平的机会;体现在为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的合理流动拓宽渠道;体现在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平等;体现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的发展;体现在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作为指导思想。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扩大学校的自主权,通过教育公平的实现,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