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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的监督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监督主体的多元导致了监督缺乏统一性和有效性。因此,为了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监察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应运而生。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以宪法为依据,构建起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领导之下的“一府一委两院”框架,打破了长期以来中国“一府两院”的权力机制。从而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现监察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