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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恩”是我国文学和艺术作品中被反复阐释的重要母题,无论是动物报恩还是神仙报恩,都带有女性被男性“拯救”的角色形象。《包公赔情》脱离了传统的报恩模式,出现了内容和角色等多重叙事要素的置换,但女性仍然摆脱不了男性权力的纲常压迫。在纲常文化的统治下,女性的所有诉求、欲望、理想都是建立在男性权力的基础上的。《包公赔情》中女性的局限是传统文化的局限,也是有待文艺工作者主动打破的一种文化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