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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会是相对特殊的机构,它的工作与职工和企业都密切相关。但是当前电力企业工会的工作存在若干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工会的体制和部分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有关。本文试图通过对供电企业工会工作现状以及改变这些现状的对策的研究,为新形势下的供电企业工会工作走出困境献计献策。
关键词:工会;法律;沟通;服务;工作力度
2015年9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宣布电力系统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随着此次改革的不断深入,供电企业工会工作的弊病也显现出来,为了适应改革的要求,电力系统工会的改革也势在必行。
一、供电企业工会工作现状
供电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供电系统组织庞大,人员众多,在这样的大企业里,工会地位尤为重要。但是,由于工会工作人员长期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不畅,服务意识淡薄,使工会的工作更多地流于形式,当前供电企业工会的工作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贫乏
电力企业是众所周知的大企业,组织庞大,人员众多,电力企业工会工作人员数目同样不可小觑。但是,在众多的工作人员中,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恐怕不多。其实,任何企业组建工会、任何工会的权力源头、任何工会的规章制度的渊源都在这部法律里面。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贫乏,将给今后的工作带来巨大的难度。
(二)与企业其他部门的溝通不畅
工会是企业的部门之一,工会的工作必然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工会的文化必然服务于企业文化。但是,供电企业的工会工作长期与企业其他部门脱钩,联系不紧密,沟通不畅,使得工会的工作与企业的发展并不同步。
(三)服务意识淡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大多数国人的眼里,工会是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地方,但是国人与生俱来的“官本位”思想严重,同时工会工作人员的这种思想也在作祟,其直接结果是,工会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工人维权难度加大。
(四)工会工作流于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工会的设立可谓用心良苦,工会的职责众多,工作繁杂。但是,现阶段职工对供电企业工会的认识大多是过年过节发点米面油,有事去哪儿诉诉苦,很多职工甚至不相信工会有实权能干实事,工会的工作长期流于形式。
二、对策探讨研究
工会是工人的群众组织,工会的工作在当今中国的体制下意义重大。适应电力系统深化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工会工作水平迫在眉睫。对此,电力系统工会工作人员应当结合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人们生活中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它同时也给了公民以权利和义务。依法成立,依法行事是工会工作的底线,同时,法律也是工会权力的来源。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法律援助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内工会法体系,学法懂法,依法行事在未来的工会工作中至关重要。
(二)加强与企业其他部门的沟通
工会的工作与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工会应该发扬自身优势,在企业民主管理和安全生产中发挥良好作用。同时,企业的民主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了,职工与企业的矛盾减少了,工会工作的难度自然减少了。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加强与企业的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是工会改善自身工作环境,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渠道之一。
(三)增强工作人員的服务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第三款: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简而言之,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为职工服务是工会组织的应尽职责,增强工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才能改善个别工会工作人员的“官本位”思想,更好地体现工会工作的价值。
(四)提升整体素质,加大工作力度
供电企业基层工会组织的干部大多数是兼职,行政事务繁忙,显得无暇或者无力投入工会工作,而且工会的维权机制不完善,职工很少会主动请求工会帮助维权,这就使得工会工作流于形式。因此,工会应当针对上述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并提高自身能力,使工会真正成为保障职工权益的坚强后盾。同时,工会应当定期召开组织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加大工作力度。
三、结语
工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企业拨付的经费和政府的补贴等,这就决定了工会为企业为职工为社会服务的性质。电力企业的改革正如火如荼,电力企业工会建设也必将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升工会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意识是提升电力企业工会工作质量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工会;法律;沟通;服务;工作力度
2015年9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宣布电力系统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随着此次改革的不断深入,供电企业工会工作的弊病也显现出来,为了适应改革的要求,电力系统工会的改革也势在必行。
一、供电企业工会工作现状
供电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供电系统组织庞大,人员众多,在这样的大企业里,工会地位尤为重要。但是,由于工会工作人员长期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不畅,服务意识淡薄,使工会的工作更多地流于形式,当前供电企业工会的工作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贫乏
电力企业是众所周知的大企业,组织庞大,人员众多,电力企业工会工作人员数目同样不可小觑。但是,在众多的工作人员中,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恐怕不多。其实,任何企业组建工会、任何工会的权力源头、任何工会的规章制度的渊源都在这部法律里面。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贫乏,将给今后的工作带来巨大的难度。
(二)与企业其他部门的溝通不畅
工会是企业的部门之一,工会的工作必然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工会的文化必然服务于企业文化。但是,供电企业的工会工作长期与企业其他部门脱钩,联系不紧密,沟通不畅,使得工会的工作与企业的发展并不同步。
(三)服务意识淡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大多数国人的眼里,工会是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地方,但是国人与生俱来的“官本位”思想严重,同时工会工作人员的这种思想也在作祟,其直接结果是,工会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工人维权难度加大。
(四)工会工作流于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工会的设立可谓用心良苦,工会的职责众多,工作繁杂。但是,现阶段职工对供电企业工会的认识大多是过年过节发点米面油,有事去哪儿诉诉苦,很多职工甚至不相信工会有实权能干实事,工会的工作长期流于形式。
二、对策探讨研究
工会是工人的群众组织,工会的工作在当今中国的体制下意义重大。适应电力系统深化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工会工作水平迫在眉睫。对此,电力系统工会工作人员应当结合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人们生活中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它同时也给了公民以权利和义务。依法成立,依法行事是工会工作的底线,同时,法律也是工会权力的来源。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法律援助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内工会法体系,学法懂法,依法行事在未来的工会工作中至关重要。
(二)加强与企业其他部门的沟通
工会的工作与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工会应该发扬自身优势,在企业民主管理和安全生产中发挥良好作用。同时,企业的民主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了,职工与企业的矛盾减少了,工会工作的难度自然减少了。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加强与企业的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是工会改善自身工作环境,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渠道之一。
(三)增强工作人員的服务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第三款: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简而言之,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为职工服务是工会组织的应尽职责,增强工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才能改善个别工会工作人员的“官本位”思想,更好地体现工会工作的价值。
(四)提升整体素质,加大工作力度
供电企业基层工会组织的干部大多数是兼职,行政事务繁忙,显得无暇或者无力投入工会工作,而且工会的维权机制不完善,职工很少会主动请求工会帮助维权,这就使得工会工作流于形式。因此,工会应当针对上述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并提高自身能力,使工会真正成为保障职工权益的坚强后盾。同时,工会应当定期召开组织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加大工作力度。
三、结语
工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企业拨付的经费和政府的补贴等,这就决定了工会为企业为职工为社会服务的性质。电力企业的改革正如火如荼,电力企业工会建设也必将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升工会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意识是提升电力企业工会工作质量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