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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忽视和谐统计。在和谐统计之中,公平作为人类追求的永恒价值目标,本文就在公平前提下构建和谐统计试做简单分析。
【关键词】和谐社会 和谐统计 公平
通过对《经济法》的研读,下面我就结合统计工作问题来探讨公平问题。我们不能遗忘古往今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构建和谐社会。
在这构建和谐社会之路上需要构建各方面的和谐,在统计方面,需要求真务实、服务社会。只有当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和谐社会才有可能构建,和谐统计才算是成功。在统计工作中,公平的主要内容可以落实到具体的统计指标上,如用“基尼系数”反映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
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在这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统计工作中出现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统计工作时常受到干扰,统计数据质量受到质疑,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下降等一些亟待解决的不和谐现象。作为政府管理的子系统,统计部门如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如何为构建公平的社会服务?各种问题的出现都需要我们创新思路,从统计工作的内外环境着手,以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和谐统计的创建,进而为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服务。在充分肯定民法公平在市场经济流转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必须认识到,民商法的公平观仅仅是形式上的,停留在微观层面。社会的发展使民法无力克服由于自身缺陷而产生的难题。经济法采取一种更加务实的切入点,追求更接近正义的公平。经济法的公平是在承认社会成员个体差异,地区发展不绝对均衡,着眼于现实差异的公平。公平,在此我们所说的公平应该是制度、规则和习惯的公正、合理和有效。它的核心内容应包括:第一,产权是否充分明晰界定,每个人的财产占有关系是否平等;第二,资源配置机制是否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信息机制和决策机制是否均衡、公正、有效;第三,由伦理、道德、文化模式形成的习惯是否有助于提高效率。
公平,作为人类法律追求的永恒价值目标,其内涵却随时代发展而衍变。然而经过统计体制的检验,却很少有统计的数据能够真正的存留下来。统计体制呼唤公平的垂直管理。若未来达到公平,统计求真就需要创建综合考评体系。
为创建和谐统计,需要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夯实和谐统计基础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统计系统内部和谐,力争做到公平在每一个统计人、每一个统计课题中凸显出来。
首先,积极稳妥地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针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为调查队改革创造有利条件,确保改革后能够在公平的前提下,使调查队的生存力和人员待遇不受影响。其次,加强统计人员培训,强化队伍建设。在公平的前提下,采用多种途径稳定队伍、优化机制,加强培训,努力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全体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乡镇基层统计人员的信息化水平。最后,加强统计文化建设,活跃和谐统计氛围。针对统计系统工作条件比较艰苦,任务重,人手少,待遇较差的现状,在公平的前提下,通过开展统计干部群体性的体育活动、统计文艺表演、主题演讲比赛、统计业务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统计系统内部工作氛围。
《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是一切统计行为的准则,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可靠保障,必须努力建立健全与统计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统计法律制度,加强依法统计,使统计数据在立法、执法、公平中得到净化。建立一支精通统计执法业务的执法队伍,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开展全天候的统计执法,做到统计行政执法制度化、经常化、程序化,严肃执法,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加强统计普法宣传,积极营造诚信统计的社会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制观念。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统计人员和社会各界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要加强统计指标和方法制度的宣传力度,普及公众的统计常识,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关注程度。
加快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完善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体的调查方法体系,减少全面报表制度,以灵活多样的调查方法,跟踪观察复杂多变的统计对象。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能够反映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统计指标体系,以高质量的统计数据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状况,尤其是要科学准确反映和监测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增长方式转变的进展情况,全面反映社会结构变动、人口流动和教育、医疗、社保等状况,客观反映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描述和谐社会的目标及其实现程度。通过收集和审核基础工作,采用数据评估、下算一级等方法,多层面多角度把握统计数据质量,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公信度,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丰富统计产品载体,采用统计分析、统计刊物、统计信息网、统计新闻发布等形式宣传统计成果,要在反映和谐的发展格局、和谐的社会事业、和谐文化、和谐的社会关系及和谐体制机制等方面形成系列统计产品,充分反映和谐成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伟大而长期的任务,构建和谐统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远目标,构建公平前提条件下的和谐统计更是一项不容忽视的问题。公平铸就和谐,和谐凝聚力量,力量成就伟业。
参考文献
[1]赵毅.西藏地区经济和谐程度实证分析[D].华东经济管理, 2009(10).
[2]李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的加权TOPSIS方法研究[D].企业家天地(下半月版),2009(6).
作者简介:何聪(1990-),男,四川成都人,中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土木工程方向;汪鹏飞(1990-),男,湖北黄石人,中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土木工程方向。
【关键词】和谐社会 和谐统计 公平
通过对《经济法》的研读,下面我就结合统计工作问题来探讨公平问题。我们不能遗忘古往今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构建和谐社会。
在这构建和谐社会之路上需要构建各方面的和谐,在统计方面,需要求真务实、服务社会。只有当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和谐社会才有可能构建,和谐统计才算是成功。在统计工作中,公平的主要内容可以落实到具体的统计指标上,如用“基尼系数”反映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
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在这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统计工作中出现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统计工作时常受到干扰,统计数据质量受到质疑,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下降等一些亟待解决的不和谐现象。作为政府管理的子系统,统计部门如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如何为构建公平的社会服务?各种问题的出现都需要我们创新思路,从统计工作的内外环境着手,以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和谐统计的创建,进而为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服务。在充分肯定民法公平在市场经济流转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必须认识到,民商法的公平观仅仅是形式上的,停留在微观层面。社会的发展使民法无力克服由于自身缺陷而产生的难题。经济法采取一种更加务实的切入点,追求更接近正义的公平。经济法的公平是在承认社会成员个体差异,地区发展不绝对均衡,着眼于现实差异的公平。公平,在此我们所说的公平应该是制度、规则和习惯的公正、合理和有效。它的核心内容应包括:第一,产权是否充分明晰界定,每个人的财产占有关系是否平等;第二,资源配置机制是否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信息机制和决策机制是否均衡、公正、有效;第三,由伦理、道德、文化模式形成的习惯是否有助于提高效率。
公平,作为人类法律追求的永恒价值目标,其内涵却随时代发展而衍变。然而经过统计体制的检验,却很少有统计的数据能够真正的存留下来。统计体制呼唤公平的垂直管理。若未来达到公平,统计求真就需要创建综合考评体系。
为创建和谐统计,需要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夯实和谐统计基础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统计系统内部和谐,力争做到公平在每一个统计人、每一个统计课题中凸显出来。
首先,积极稳妥地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针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为调查队改革创造有利条件,确保改革后能够在公平的前提下,使调查队的生存力和人员待遇不受影响。其次,加强统计人员培训,强化队伍建设。在公平的前提下,采用多种途径稳定队伍、优化机制,加强培训,努力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全体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乡镇基层统计人员的信息化水平。最后,加强统计文化建设,活跃和谐统计氛围。针对统计系统工作条件比较艰苦,任务重,人手少,待遇较差的现状,在公平的前提下,通过开展统计干部群体性的体育活动、统计文艺表演、主题演讲比赛、统计业务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统计系统内部工作氛围。
《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是一切统计行为的准则,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可靠保障,必须努力建立健全与统计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统计法律制度,加强依法统计,使统计数据在立法、执法、公平中得到净化。建立一支精通统计执法业务的执法队伍,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开展全天候的统计执法,做到统计行政执法制度化、经常化、程序化,严肃执法,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加强统计普法宣传,积极营造诚信统计的社会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制观念。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统计人员和社会各界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要加强统计指标和方法制度的宣传力度,普及公众的统计常识,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关注程度。
加快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完善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体的调查方法体系,减少全面报表制度,以灵活多样的调查方法,跟踪观察复杂多变的统计对象。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能够反映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统计指标体系,以高质量的统计数据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状况,尤其是要科学准确反映和监测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增长方式转变的进展情况,全面反映社会结构变动、人口流动和教育、医疗、社保等状况,客观反映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描述和谐社会的目标及其实现程度。通过收集和审核基础工作,采用数据评估、下算一级等方法,多层面多角度把握统计数据质量,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公信度,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丰富统计产品载体,采用统计分析、统计刊物、统计信息网、统计新闻发布等形式宣传统计成果,要在反映和谐的发展格局、和谐的社会事业、和谐文化、和谐的社会关系及和谐体制机制等方面形成系列统计产品,充分反映和谐成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伟大而长期的任务,构建和谐统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远目标,构建公平前提条件下的和谐统计更是一项不容忽视的问题。公平铸就和谐,和谐凝聚力量,力量成就伟业。
参考文献
[1]赵毅.西藏地区经济和谐程度实证分析[D].华东经济管理, 2009(10).
[2]李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的加权TOPSIS方法研究[D].企业家天地(下半月版),2009(6).
作者简介:何聪(1990-),男,四川成都人,中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土木工程方向;汪鹏飞(1990-),男,湖北黄石人,中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土木工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