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律课教学方法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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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法律课是高职学校的一门非专业性公共必修课,创建一套完整、合理的教学方案,不仅有利于提高高职学生的思想素质,而且为社会输送大量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职业技术人才具有战略性意义。完整、合理的教学方法建立的基本前提就是要转变教学理念,以生为本,准确定位,理性发展,从而构建全新的教学模式,做到与科技同步,与法律同行,与社会同发展。
  关键词:法律课 教学方案 教学理念 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8(a)-0041-01
  建立一套完整而又合理的法律课教学方法历来是众多法律课教师孜孜不倦的追求,但是任何理论的开创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们所学所用的法律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因此,教学方法也必须实时更新和改进,才能将最新的、有用的知识灌输给学生,使他们跟得上社会的步伐。笔者认为,要使这样一套完整合理的教学方法顺利建立并有效实施,必须从转变教学理念开始,构建新的教学模式,运用一切可以实现的方法和手段,与科技同步,与法律同行,与社会同发展。唯有如此,才能够实现我们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培养遵纪守法的高职学生的宏伟目标。
  1 转变教学理念
  思想决定高度。我们必须承认,要想制定一套完善的教学方法,必须从根本处着眼,推本溯源,及时转变教学理念,彻底打破传统教学理念的束缚是当今第一要务。
  1.1 以生为本,注重培养自学能力
  在传统的教学理念当中,教师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虽然高职院校属于高等教育的一部分,但是这种陈旧的教学模式并未得到有效改观。以师为主、以生为辅在几千年的教育中从未有过颠覆。事实胜于雄辩,纵观今日教育界之趋势,如此理念已经寸步难行,尤其在90后、00后迅速崛起的时代,这一批有著鲜明个性和主张的新时期接班人更是难以接受。步入高职院校,学生们对于世界和社会的认识已经基本确立。作为一个有着自己的思想的活生生的人,他们不会希望仍然被老师牢牢束缚在课堂之上。初等教育时期那种完全填鸭式的教学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所以当务之急,便是尽快从陈旧的教学模式中走出来,建立一种以生为本的新型教学模式,给学生更多自由的空间,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能力,让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懂得法律课的重要性。
  1.2 准确定位,积极调动学习兴趣
  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过,在高职院校的学习中,法律课是一门非专业性的公共课,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准确定位,不能以专业课的高标准来要求学生。当然这并不是说公共课就不重要,相反,公共课是所有学生都应该而且必须掌握的内容。我们这里强调的是,教师不能以自身的法律专业素质和标准来要求学生。因为高职院校的教师毕竟是出身于法律专业,有着比常人更高的法律修养,所以在教学中,必须摆脱专业思维的束缚,针对学生的专业,有选择、有侧重的进行教学,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的为教学服务。
  1.3 提升素质,努力实现理性发展
  法律,在人们的脑海中历来都是一个极为专业、极为强制性的概念,因此,很多人对其避而远之。学生亦是如此。很多学生把对法律的印象搬到法律课堂上,认为这门课程既枯燥乏味又没有用处。当他们陷入这样一个误区之后,对法律课的兴趣就会被抛到爪哇王国。很多教师在看到这种现象之后会很气愤,一怒之下采取各种强制性措施来制止这种现象,但不曾想本意虽好,结果却是适得其反。这就需要教师本身能够从自身的角色中转换出来,站到学生的角度去考虑,揣摩明白学生的心理,从而采取素质教育的方式,理性对待所谓的“坏学生”,努力将严肃的课堂变得生动有趣,寓教于乐。
  2 构建全新的教学模式
  要创建全新的法律课教学方法,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是必不可少的步骤,但仅仅改变教学理念是不够的。“思而不学则殆”,只有思想却不去付诸于实际行动无非是纸上谈兵,其结果也只能自取灭亡。所以,在转变了教学理念之后,还需要构建全新的教学模式,应用科技手段和实践经验,使学生在此领域内获得亲身体验,与社会共同发展。
  2.1 与科技同步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当今这个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已经是屡见不鲜,法律课教学也不例外,甚至还能起到比其他学科更加有益的效果。法律课由于自身的专业性和规范性特别强,所以就容易显得枯燥乏味,很容易使学生失去学习兴趣,出现上课睡觉、玩手机甚至逃课的现象。而适当运用一些高科技产品,正好满足了青年一代的好奇心,符合他们的生活理念和特殊心理,容易导致事半功倍的效果。
  2.2 与法律同行
  法律课不仅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课程,同时也是一门富于实践性的课程,而且伴随着法律的不断变更和完善,教学中所用的知识也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方案中预留出一大部分时间对所学理论进行应用和实践。所以作为一名高职教师,就要时时刻刻关注法律动态,认真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并及时传播给学生们。可以说,平时多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不断完善和更新已有知识,不仅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学生负责,对自己的事业负责。
  2.3 与社会同发展
  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更是日新月异。当遨游太空不再是一种假设,历史的脚步就显得愈发矫健。高职院校要向社会输送大量可用之才,法律课的与时俱进就必不可少。这就是说我们在法律课的教学当中,要能够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不仅要设置精品课程中的精品,更要想办法把这些知识中的精华灌输到学生的脑海中去,不只是在应试教育的模式下让学生把理论背得滚瓜烂熟,可以取得高分,更重要的是当他们走向社会之后,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并且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能够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运用所学过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才是我们进行法律教学的真正目的。
  3 结语
  凭着多年的学习和实践经验,笔者认为,制定一套有效的、可行的法律课教学方法,必须要抛弃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必须走出传统的怪圈,有自己的想法和思路,同时必须以学生为本位,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准确定位法律课在高职学校中的地位,提高他们对法律课的兴趣;注重学生思想素质的提高,理性发展。与此同时,构建新的教学模式,运用一切可以实现的方法和手段,与科技同步,与法律同行,与社会同发展。唯有如此,才能够实现我们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培养遵纪守法的高职学生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 张慧.法律课中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J].新课程导学,2011(16):11,49.
  [2] 王炳军,王晓川.案例教学在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的运用[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9(2):13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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