姿势下陪着这样乏味的人度过漫长的时间,就感到十分沮丧。
副主教甚至没有起身迎接客人。他指着门边的一张小板凳示意他坐下,没有出声,似乎还在想着刚才的事。过了一会儿,他才以一种屈尊俯就的口吻对他说:“您好,雅克先生。”
“您好,先生!”黑衣人回答。
一个喊“雅克先生”,另一个却绝妙地称“先生”,这两者之间的差异不啻“老爷”和“先生”、“天主”和“国王”之间的差异。显然,这是博士和弟子在互相寒暄。
副主教又不言语了,雅克先生不敢打扰。过了一会儿,副主教问:“呃,您成功了吗?”
“唉,先生,”另一个苦笑着说,“我一直在拉风箱,灰要多少,就有多少,可就是没有半点金。”
堂·克洛德不耐烦地摆了摆手:“我跟您说的不是这个,雅克·夏莫吕先生,而是那位巫术师的案子。您不是叫他马克·瑟内纳吗?是审计院的膳食总管吧?他供认搞巫术了吗?刑讯成功了吗?”
“唉!没有!”雅克先生回答,脸上仍然堆着苦笑,“我们一无所获。这个人是块石头。不等他开口,我们就会把他送到猪市去煮死的。不过,我们不惜一切代价使真相大白。他现在已完全散架了。我们用尽了办法,正如老喜剧作家普拉图斯说的,‘面对着刺棒、铁板、十字架和桎梏,面对着锁链、牢房、颈枷和套索’,但都于事无补。这个人可怕极了。我简直是白费力气。”
“您在他家里没有发现什么新东西?”
“发现了,”雅克先生掏着腰包说,“这张羊皮纸。上面有字,我们看不懂。刑事律师菲利普·勒利埃倒懂一些希伯来语,他是在布鲁塞尔的坎特斯坦街犹太人案件中学的,但他也看不懂。”雅克先生边说边展开一张羊皮纸。
“给我。”副主教说。他看了看羊皮纸,惊叫起来:“完全是巫术,雅克先生!‘埃芒—埃唐!’这是半狗半女人的吸血鬼到达巫魔夜会地点时喊的咒语;‘通过他,同他在一起,在他身上!’这是把魔鬼重新锁到地狱去的命令;‘阿克斯,帕克斯,马克斯!’这是医学上的咒语,被疯狗咬伤后避免伤口恶化用的。雅克先生!您是国王派到教会法庭的诉讼代理人,这张羊皮纸十恶不赦。”
“我们会再提审那家伙。还有一样东西,”雅克先生又一次掏了掏腰包,“也是在马克·瑟内纳家里找到的。”
是一只罐子,和堂·克洛德炉子上的那些罐子属于同一家族。“啊!”副主教说,“炼金的坩锅。”
“我同您说实话,”雅克先生胆怯而不自然地笑着说,“我在炉子上试过,但是,不比我的更成功。”
副主教开始仔细研究那个罐子:“他在这坩锅上刻了什么?呵歇!呵歇!这是赶跳蚤的咒语呀!这个马克·瑟内纳真是愚昧无知!我可以肯定,您用这玩意儿是炼不出金的!夏天把它放到您的壁橱室里倒还可以,别的用场就派不上了。
“既然我们弄错了,就谈谈别的吧,”国王的代诉人说,“刚才上来之前,我研究了底下的大门。阁下您能肯定,打开《炼金术》这部书的钥匙在挨近中心医院那一边的大门上吗?刻在圣母院门上的七个裸体雕像中脚上长翅膀的那个是墨丘利吗?”
“是的,”神甫回答,“是奥古斯坦·尼福在书里写的。这位意大利博士有一个大胡子魔鬼,他所知道的都是这魔鬼教给他的。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下去看看,我给您讲讲那部作品。”
“谢谢,先生,”夏莫吕把腰弯到了地上,“哎呀,我倒忘了!您要我什么时候抓小巫婆?”
“哪个小巫婆?”
“就是您知道的那个吉卜赛姑娘呀!她不顾教会禁令,每天到圣母院门前跳舞。她有一只被魔鬼附体的山羊,长着魔鬼般的两只角,会认字写字,和皮卡特里克斯一样,会做算术。单凭这只羊,就可以把所有吉卜赛人绞死。诉讼已准备好了,马上就可以办,您说吧!但凭良心讲,这个街头舞女长得很漂亮!有一双最美丽的黑眼睛!就像两颗埃及宝石!什么时候动手?”
副主教脸色惨白。
“我会告诉您的。”他说话结结巴巴的,声音低得幾乎听不见。接着,他费力地补充了一句:“忙您的马克 ·瑟内纳吧!”
“您放心,”夏莫吕笑笑说,“我回去就叫人把他绑到皮床上。不过,这是个怪人。皮埃拉·托特吕都精疲力竭了,他的手比我的还大哩。正如普拉图斯说的:‘当你光着身子,脚朝上绑着时,你有一百斤重。’要让他过一过绞盘,这是我们最好的刑具。让他吃吃苦头。”
堂·克洛德好像在想别的愁事。他向夏莫吕转过脸,说:“皮埃拉先生……我是想说雅克先生,您忙马克 ·瑟内纳的事去吧!”
“当然,当然,堂·克洛德。可怜的家伙!他就要像内穆尔那样吃苦头啦。亏他想得出来,竟然去参加巫魔夜会!一个审计院的膳食总管应该了解查理大帝有关吸血鬼或称假面具的法令!——至于那位姑娘 ——他们叫她埃斯梅拉达 ——我等待您的命令。——对了,待会儿经过大门时,您顺便也给我讲讲,进教堂能看见的那个平涂画里的园丁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播种者?——喂,先生,您在想什么呀?”
堂·克洛德只顾想心事,根本不听他说话。夏莫吕顺着克洛德的视线看过去,原来他的目光正茫然地盯着窗洞上的那个大蜘蛛网。此刻,一只冒失的苍蝇正在寻觅三月的阳光,一头撞到了蜘蛛网上,被粘住了。大蜘蛛感到它的网在颤动,猛然爬出中央的居室,一下扑到苍蝇身上,用前触角把苍蝇折成两半,又把丑恶的长喙刺入它的脑袋。 “可怜的苍蝇!”国王代诉人说,他伸手要去救苍蝇。副主教骤然惊醒,使劲抓住他的胳膊,喊道:“雅克先生,不要违抗命运!”
国王代诉人惊愕地转过身来。他感到被一把铁钳夹住了胳膊。神甫两眼发呆,惶惑不安,闪着火光,直瞪瞪看着苍蝇和蜘蛛这一对可怕的东西。
“啊!是的,”神甫说道,声音非常激动,“这是一切的象征。它飞舞着,它很快乐,它刚刚出生,它寻找春天、空气和自由。啊!是这样,可它撞上了命运给它安排的圆窗户。蜘蛛从里面出来了,丑恶的蜘蛛!可怜的跳舞女!可怜的命!该倒霉的苍蝇!雅克先生,让它去吧!这是命运!——咳!克洛德,你是蜘蛛;克洛德,你也是苍蝇!——你飞向科学,飞向光明,飞向太阳,你一心一意奔向永恒真理的新鲜空气和明媚阳光。可是,当你扑向通往另一个世界,通往光明、智慧、科学世界的灿烂窗口时,盲目的苍蝇,疯狂的博士,你没有看见在你和光明之间,命运已展开了一张微妙的蜘蛛网,你却不顾一切地扑上去。可怜的疯子,现在你头破血流,翅膀折断,在命运布下的铁环中间苦苦挣扎!——雅克先生!雅克先生!让蜘蛛干吧!”
夏莫吕莫明其妙地望着他说:“我向您保证,我不碰它了。可您松开我的胳膊吧,先生,求您了!您的手就像把铁钳。”
副主教没有听见。“啊!疯子!”他眼睛仍盯着窗口继续说,“你以为用你的小翅膀把这张可怕的网冲破后就能够到达光明了吗?才不呢!前面还有玻璃窗,这个透明的障碍物,这个横在一切哲学和真理之间的比青铜还要坚硬的水晶墙,你怎能跨过呢?啊!科学是多么虚无啊!多少哲人远远地飞来,在上面碰得头破血流!多少纷乱的哲学体系,吵吵闹闹,碰到玻璃窗上,被这个永远无法跨越的障碍挡住了去路!”他不说话了。最后这些思考不知不觉地把他拉回到科学,仿佛使他平静下来了。
这时,雅克·夏莫吕问他:“那么,先生,您什么时候来帮我炼金?我真想赶快炼出来。”这个问题使副主教完全回到了现实中。
副主教苦笑着摇摇头:“雅克先生,请您读一读《魔鬼的力量和作用》,那是米歇尔·普塞吕斯写的。我们所做的并不完全是无罪的。”
“小声点,先生!我也想到了,”夏莫吕先生说,“可是,一个国王在教会法庭的代诉人,每年只有三十图尔埃居收入,总得炼点金吧!只是我们小声地讲。”
这时,炉子底下传来嘴巴咀嚼的声音,引起了夏莫吕的警觉。
“什么声音?”他问。
那是约翰发出的响声。他躲在炉子下面,既难受,又无聊,好不容易发现了一块过期面包和一小块发了霉的奶酪,无所顾忌地大嚼起来,当做消遣和午餐。他实在饿极了,便嚼得很响,每一下都发出很大的声音,这就引起了国王代诉人的警觉和不安。
“是我的一只猫,”副主教连忙说,“在那下面吃老鼠呐。”
对这个解释,夏莫吕深感满意。
“历来如此,先生,”他尊敬地笑着说,“所有大哲学家都有自己心爱的动物。您知道,塞尔维乌斯就说过:‘因为哪里都有守护神。’”
可是,堂·克洛德担心约翰还会搞什么名堂,便提醒他这可敬的弟子,还得一起去研究大门上的几个雕像。于是两人走出了小屋。大学生长长地舒了口气,他真有些担心,这样下去,他的下巴会在膝盖上留下一个痕迹。
“我们赞美你,上帝!”约翰先生从炉底下爬出来时,喊道,“两只猫头鹰终于走了。呵歇!呵歇!阿克斯!帕克斯!马克斯!跳蚤!疯狗!魔鬼!真是腻烦透了!我的脑袋嗡嗡响,就像钟楼一样。还得啃发了霉的奶酪!快!下楼去!拿上大哥的钱包,用这些钱来换酒喝!”
他以温柔和赞美的目光看了看宝贝钱包,又整了整衣服,擦了擦皮靴,掸去衣袖上的炉灰,吹起一曲口哨,踮起一只脚转了一圈。然后,他仔细搜查密室,看看还有没有东西可以拿走,于是他顺手牵羊从炉子上拿了几个彩色玻璃护身符,准备送给伊莎博·蒂埃里当首饰。最后,他拉开门,他哥哥出于最后的宽容,没有锁门,而他为了开最后一次玩笑,仍让门开着,然后鸟儿般一蹦一跳地跑下螺旋梯。在黑咕隆咚的楼梯上,他碰到了一个什么东西,听见它咕哝着让他过去,猜想那是卡西莫多。他感到这件事非常滑稽,大笑着奔下楼梯,笑得直不起腰来,到了广场上还在笑。
他回到地面上,就蹦了几下,喊道:“啊!巴黎的石板路呀,多么可爱,多么可敬!那该死的楼梯,即便雅各梯子上的天使从那上面下来,也会喘不过气来!我当时怎么想的,竟然钻到这座高耸入云的石头螺旋梯上去!就为了吃点长胡子的奶酪,从一个窗洞里看看巴黎的钟楼!”
他走了几步,瞥见那两只猫头鹰——堂·克洛德和雅克·夏莫吕先生,正在聚精会神地研究大门上的一个雕刻。他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听见副主教悄声对夏莫吕说:“是纪尧姆·德·帕里叫人在这块四边涂金的天青石上雕刻约伯像的。约伯出现在这块点金石上,意味着点金石也要经受考验和折磨才能成正果,正如雷蒙·吕勒说的:‘灵魂以特定形式保存起来,才能平安无事。’”
“这个我不在乎,”约翰说,“我有钱包就够了。”
“我以灵魂发誓,”约翰叫道,“这只能是我的朋友弗比斯队长!”
副主教正在给国王的代诉人讲解那条大龙——龙尾巴藏在浴池里,从浴水中冒出一股青烟和国王的脑袋。忽然,弗比斯的名字传到他的耳朵里。堂·克洛德打了个颤,停止讲解,夏莫吕愕然不已。副主教回过头,看见弟弟约翰正在贡德洛里埃府大门口在同一个高个子军官说话。
一点不错,正是弗比斯·德·夏多佩队长先生。他靠在未婚妻的家的墙角上,像一个异教徒那样破口大骂。
“弗比斯队长,”约翰握住他的手说,“您骂人的劲头儿真叫人佩服!”
“角和雷!”队长回答。
“您才是角和雷呢!”约翰回敬了一句,“喂!高贵的队长,您为什么要这样妙语连珠呀?”
“对不起,好伙伴约翰,”弗比斯摇着他的手大聲说,“马奔跑起来,一下子是刹不住的。刚才我骂人,就像飞奔的马。我刚从那些假正经的女人家里出来,每次从她们那里出来,喉咙里总是塞满了骂人的话,非吐出来不可,否则要给憋死,肚皮和雷!” “想不想喝两杯?”大学生问。
约翰的建议使队长平静下来了。
“想呀,可我没有钱。”
“我有呀!”
“哦,拿给我看看!”
约翰庄重而又爽快地向队长展示钱包。但这时候,副主教早已撇下目瞪口呆的夏莫吕,径自朝他们走来,在离他们几步远的地方停下来,默默地注视着他们。而他们正全神贯注地在看钱包,没有留意到他。
弗比斯嚷道:“约翰,您口袋里的钱包就好比是水中的月亮,看得见,却摸不着,不过是影子罢了。见鬼!我敢打赌,里面装的是石子!”
约翰冷冷地回答:“这就是我用来垫口袋的石子。”说完,他便把钱包往身旁的一块路碑上一抖,那神气俨然像拯救祖国的罗马人。
“上帝!”弗比斯咕哝道,“小盾牌、大银币、小银币、图尔铜币、巴黎银币,货真价实的里亚银币!真叫人眼花缭乱!”
约翰镇定自若、不动声色。有几枚里亚银币滚到了烂泥里,队长正在兴头上,便俯身去捡。约翰不让:“算了,弗比斯·德·夏多佩队长!”
弗比斯数了数钱,郑重其事地转身对约翰说:“约翰,您知道吗?有二十三枚巴黎币!昨天夜里您在脖子街上摸谁的钱包了?”
约翰把他卷曲的金发脑袋往后一仰,倨傲地眯缝起眼睛:“人家有一个做副主教的傻瓜哥哥。”
弗比斯惊叫道:“可敬的人!”
“去喝酒吧。”约翰说。
“去哪里?”弗比斯问,“去‘夏娃的苹果?’”
“不,队长。我们去‘老科学’吧,拆开来就是‘老太婆锯把柄’,正好是一个字谜。我喜欢这个。”
“去他的字谜,约翰!去‘夏娃的苹果’,那里的酒最美。再说,大门旁边还有一个沐浴着阳光的葡萄架,一边喝酒,一边观赏葡萄架,其乐无穷。”
“好吧!就去看夏娃和她的苹果,”大学生说,并且挽起弗比斯的胳膊,“对了,亲爱的队长,刚才您提到割脖子街,您说得不对。现在说话不像从前那样粗野了,应该叫割喉街。”
两个朋友动身前往“夏娃的苹果”酒店。当然,走之前他们把钱币都捡回了口袋,而副主教也尾随他们去了。
副主教跟在他们后面,神色阴沉,惶惑不安。难道他就是那个弗比斯?上次同格兰古瓦谈话之后,这个该死的名字总在他脑海中盘旋,扰得他心绪不宁。难道就是他?副主教不敢肯定,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弗比斯,而这个充满魔力的名字足以使他决定悄悄跟在这对无忧无愁的年轻人后面,忧心忡忡地偷听他们的谈话,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再说,没有比偷听他们谈话更容易的事了,因为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大,毫不顾忌过往行人知道他们的秘密。他们谈论格斗、姑娘、美酒和荒唐行为。
走到一条街的拐角处,他们听到巴斯克手鼓的声音,那是从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传来的。堂·克洛德听见军官对学生说:“见鬼!快走!”
“怎么啦,弗比斯?”“我怕被那个吉卜赛姑娘看见。”
“哪个吉卜赛姑娘?”
“有一只山羊的女孩子。”
“爱斯梅拉达?”
“就是她,约翰。我总记不住她的鬼名字。走快
一点!否则,她会认出我来的。我不想让这个姑娘在
大街上同我说话。”
“您认识她,弗比斯?”
这时,副主教看见弗比斯嬉皮笑脸地凑到约翰耳边,窃窃私语了几句。接着,弗比斯纵声大笑,得意地摇头晃脑。
“真的?”约翰问。
“我以灵魂担保。”弗比斯说。
“今天晚上?”
“今天晚上。”
“您肯定她会来吗?”
“您疯了,约翰?这种事还能怀疑吗?”
“弗比斯队长,您这个当兵的交上桃花运了!”
他们说的话,副主教全听见了。他牙齿咬得咯咯响,一阵战栗掠遍全身。他停下来,像喝醉酒似的靠在一块路碑上。过了一会儿,他又继续跟踪这两个快活的年轻人了。
等到他追上时,他们已改变话题。他听见他们扯着喉咙高唱一首古老的歌谣:
“小方格”街的孩子们,
叫人当牛犊一样吊死。
闻名遐迩的“夏娃的苹果”酒店位于大学城圆盾街和首席律师街的交角处。那是底层的一间大厅,相当宽敞,但很低矮,一根漆成黄色的粗木柱支撑着拱底石。厅内摆满桌子,墙上挂着光亮的锡酒壶,宾客盈门,男女成群。临街是一排玻璃门窗。门旁边有一架葡萄藤。门上方有一块铁皮,上面画着一只苹果和一个女人,装在一根铁轴上,迎风转动,不停地发出哐当的响声。风吹雨淋,鐵皮已经生锈。这个面朝大街的风信旗般的铁皮,就是这家酒店的招牌。
夜幕已降临,街口黑沉沉的。酒店烛火通明,远远看去,犹如一个铁铺子在黑暗中发出熊熊火光。从玻璃窗的破洞里传出碰杯、吃喝、咒骂和吵架的声音。大厅里热气腾腾,给门窗玻璃蒙上一层薄雾,透过薄雾可以看见百来张模模糊糊的面孔,不时发出一阵阵笑声。行人赶时间办自己的事,从这喧闹的窗口经过时望都不望一眼。间或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踮起脚尖,直到够着窗台,向酒店里发出当时流行的追赶酒鬼的嘲骂声:“酒鬼,酒鬼,去见鬼!”然而,却有一个人在这家喧闹的酒店门口踅来踅去,不停地朝里面张望,就像哨兵寸步不离岗位一样。他披着斗篷,鼻子也遮住了。这件斗篷是他在酒店附近的一家旧货铺里现买的,大概是为了遮挡三月夜晚的寒冷,也可能是为了掩盖他那身教士服。他不时地在装有铁丝网的蒙着水汽的玻璃窗前停下来,往里面看看,伸长耳朵听听,跺跺脚驱散寒冷。酒店的大门终于打开了,他等的似乎就是这个,从里面走出两个酒客,门里射出的亮光映红了他们快活的脸孔。披斗篷的人走到街对面的一个门廊下进行观察。
“哎呀!”其中一个酒徒说,“快七点了,我要去赴约了。”
他的同伴大着舌头说:“我告诉您,我不住在坏话街,住在坏话街是不光彩的。我住在约翰白面包街。——您要是说错了,就叫您头上长角。——谁都知道,只要骑过一次熊,就不会再怕熊,可您的鼻子总是冲着甜食,就像中心医院前的圣雅克像一样,总是看着狗熊街上的烤鹅。”
“约翰,我的朋友,您喝醉了。”另一个说。
约翰踉踉跄跄,回答道:“随您怎么说,弗比斯,但是,柏拉图的侧面很像猎狗,这已经得到了证实。”
读者想必已认出这两个人是我们的朋友,一个是弓手队长,另一个是大学生。躲在黑暗中窥视的那个人似乎也已认出他们,因为他缓步跟在他们后面。大学生脚步趔趄,跌跌撞撞;队长久经沙场,饮酒海量,因此头脑仍很清醒,但也只好陪着同伴走曲线。穿斗篷的人竖直耳朵,把他们饶有趣味的谈话一字不漏地听了下来。
“见鬼!您不能走直线吗,大学生先生?您知道我得离开您了。都七点啦。我同一个女人有约会。”
“别管我嘛,您啊!我看见星星和火花了。您就像唐马丁城堡,乐得开了花。”
“我以我奶奶的疣子发誓,约翰,您太胡说八道了。——说真的,约翰,还剩钱吗?”
“校长先生,没错,小屠宰场。”
“约翰,老朋友约翰!您知道,我和那个女孩约好在圣米歇尔桥头相会,我只能带她去法鲁代尔客栈,要付房钱。那个长白胡子的老妇不肯让我欠账。约翰!求求您!我们把神甫的钱喝光了吗?有没有剩下一个巴黎币?”
“意识到时光没有白白度过,就好比餐桌上有了美味可口的作料。”
“肚皮和肠子!别再胡说八道了!告诉我,魔鬼的约翰,您还剩下一点钱吗?给我,见鬼!要不,我要搜啦,哪怕您和约伯一样有麻风病,或和恺撒一样浑身长疥疮!”
“先生,加利亚施街一头通向玻璃厂街,另一头是织布厂街。”
“好吧,老朋友,约翰,可怜的伙伴,加利亚施街,好,很好。可是,看在上天的份上,醒醒吧!我只要一个巴黎币,应付七点的约会。”
“环舞曲停止,注意听副歌:
当老鼠吃猫的时候,
国王将当阿拉斯王;
当浩瀚的大海在夏至那天封冻,
将会看见阿拉斯人从冰上背井离乡。
他猛地一推,把酩酊大醉的约翰推到墙上,约翰顺着墙软绵绵地瘫倒在菲利普·奥古斯特街的石板地上。酒徒对酒徒总有几分兄弟之情,弗比斯出于仅有的一点同情心,用脚把约翰推到一只“枕头”上。在巴黎所有的墙角石旁边,都有这种上天为穷人准备的但被富人轻蔑地称做“垃圾堆”的枕头。弓手队长刚让约翰的脑袋枕到一堆白菜梗的斜面上,约翰就以美妙的男低音打起鼾来了。可是,队长心头的怨气还没有全消,他对熟睡的神学生说:“要是魔鬼的车子经过,把你拉走才好呢!”说完他便扬长而去。
穿斗篷的人一直没有停止跟踪。这时,他走到躺在地上的大学生身旁,停了一会儿,仿佛拿不定主意。然后他长叹一声,也抛下约翰,去追弓手队长了。我们也要离开约翰,让他在美丽的星星亲切的照料下睡个好觉;如果读者愿意,我们不妨也来跟踪那两个人。
走到拱门圣安德烈街口,弗比斯队长发现有人跟踪。他偶尔回头,看见一个黑影沿着墙跟在他后面。他停,它也停;他走,它也走。他却不以为然。他对自己说:“我又没钱,怕什么!”
走到奥坦学院门口,他停住了脚步。他是在这所学校开始他所谓的学习的。大门右侧有皮埃尔·贝特朗红衣主教的雕像,他每次经过这里,总要让这座雕像受一受贺拉斯在他的讽刺诗《我从前是无花果树树干》中,普里阿普斯痛苦地抱怨的那种侮辱。他每次都干得很来劲,连雕像上的铭文也被他搞得几乎看不出来了。这次,他照例在雕像前停下来,街上荒无人影。当他抬起头,漫不经心地重新扣上衣服时,他看见那黑影慢慢地朝他走来,走得那样慢,弗比斯有充分的时间看清楚那黑影披着斗篷,戴着帽子。走到他身旁,黑影停下来,纹丝不动,连贝特朗红衣主教的雕像也自叹不如。然而,他那双眼睛却死死地盯着弗比斯,眸子里射出朦胧的光,就像黑夜中猫的瞳孔射出的光一样。
队长并不是胆小鬼,再说,他手里握着长剑,本不该怕一个强盗。但是,这个会走路的塑像,这个变成石头的活人,却使他毛骨悚然。当时正盛传着一个忧郁的修士夜间在巴黎街头游荡的故事,此刻,弗比斯模模糊糊地都想起来了。他呆若木鸡地站了几分钟,最后终于打破沉默,强露笑容地说:“先生,如果您像我认为的那样,是个小偷,那您就是苍鹭啄核桃壳了。我是破落户子弟,亲爱的先生。您另打主意吧。在这所学院的小教堂里,十字架的木头货真价实,而且是包银的。”
黑影从斗篷里伸出手来,像鹰爪似的沉沉钩住弗比斯的胳膊。同时,他说道:“弗比斯·德·夏多佩队长!”
“見鬼!”弗比斯说,“您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仅知道您的名宇,”穿斗篷的人继续说道,声音像是从墓穴里出来的,“我还知道今天晚上您有约会。”
“是呀。”弗比斯惊呆了。
“七点钟。”
“再过一刻钟。”
“在法鲁代尔客栈。”
“正是。”
“圣米歇尔桥的老淫婆。”
“照经文上的说法,是圣米歇尔大天使。”
“大逆不道!”幽灵咕哝了一句,又说,“同一个女人?”
“我承认!”
“那女人叫……”
“爱斯梅拉达。”弗比斯轻浮地说,他那股满不在乎的劲头又逐渐恢复了。
听到这个名字,黑影的铁爪狂热地摇晃弗比斯的胳膊。
“弗比斯·德·夏多佩队长,你撒谎!”
队长气得脸红脖子粗。他猛地往后一跳,挣脱了紧紧夹住他的铁钳,傲慢地伸手按住剑柄;面对弗比斯的愤怒,披斗篷的人依然神情阴沉,一动不动。谁要是当时在场,看到此情此景,肯定会吓得魂不附体。这简直是唐·璜和石像在搏斗。
“基督和撒旦!”队长喊道,“这样的指责,姓夏多佩的人可是很少听到过!你敢再说一遍!”
“你撒谎!”黑影冷静地说。
队长气得牙齿咯咯响。这时候,什么夜游修士,什么幽灵、迷信,他都忘得一干二净。他只看见一个男人,只想到自己受了侮辱。
“啊!好极了!”狂怒使他说话有些结巴,连声音都像闷住了似的。他拔出剑,手发颤——因为人一愤怒,也会像害怕时那样浑身哆嗦——的声音说:“就在这里!快呀!快呀!比剑呀!比呀!比他个血染街道!”
然而,另一个却丝毫不动弹。他看见对手已摆开架势,准备冲刺了,便说:“弗比斯队长,您忘记约会了。”那声音痛苦得发颤。
弗比斯这样的人,一旦发怒,就像沸腾的牛奶汤中加进一滴凉水,就可以平息下来。黑影简单的一句话就使队长手中闪闪发光的宝剑垂下了。
“队长,”那人又说,“明天、后天、一个月后、十年后,您会看到我准备割断您的喉咙,但是现在,您先去赴约吧。”
“倒也是,”弗比斯说,仿佛想找个理由说服自己似的,“跟一个男人格斗,和同一个姑娘幽会,这是两件极妙的事。不过,既然我可以两者兼得,为什么我要顾此而失彼呢?”他把剑插回鞘中。
“去赴您的约会吧。”陌生人又说。
“先生,”弗比斯有点尴尬地说,“对您的周到深表感谢。确实,等明天再来把亚当老爹的短大衣戳几个窟窿、割几道口子,也为时不晚。我非常感谢您还让我再过一个快活的一刻钟。我本想把您打翻在阴沟里,然后按时去和美人约会,即使晚一些也无妨,因为让幽会的女人稍等一会儿是一种风度。但我看得出您是个男子汉,把我们的决斗推到明天更稳妥。我这就去赴约。正如您知道的,是在七点钟。”说到这里,弗比斯搔搔耳朵,“啊!我倒忘了!我身无分文,没钱付破阁楼的租金呀,那个老鬼婆要我先付钱。她不相信我。”
“喏,拿去付吧。”
弗比斯感觉到陌生人冰冷的手塞给他一枚大钱币。他情不自禁地接过钱,并且握住那人的手。
“真正的上帝!”他惊叫道,“您是个好人!”
“但有一个条件,”那人说,“您得向我证明我刚才说错了,而您说的是实话。您把我藏在哪个角落里,好让我看见那个女人是不是您说的那一位。”
“噢!”弗比斯回答,“我无所谓。我们要租圣玛特房间。旁边有个‘狗窝’,您可以躲在里边随便看。”
“那就走吧。”黑影说。
“为您效劳,”队长说,“我不知道您是不是魔鬼老爷本人。不过,今晚上我们做好朋友。明天,我把欠您的钱债和剑债一齐还清。”
他们又开始匆匆往前走。几分钟之后,他们便听到脚下河水潺潺,说明他们已走到圣米歇尔桥上了。那时候,桥上有很多房子。弗比斯对他同伴说:“我先把您领去,然后我再去找美人,她应该在小堡附近等我。”
那人没有回答。从两人同行开始,那人一直沉默不语。弗比斯在一扇矮门前停下,拼命敲门。这时,门缝里透出一线亮光,一个牙齿漏风的声音喊了一声:“谁呀?”
門立即打开了,来客看见一个哆哆嗦嗦的老婆子拿着一盏颤颤悠悠的老油灯。老婆子弯腰曲背,衣衫褴褛,头上裹着一块破布,不停地摇晃,露出两只小眼睛,手、脸和脖子上爬满了皱纹。由于缺牙少齿,嘴唇瘪了进去,嘴巴周围有一撮撮白毛,这使她看起来像一只受了甜言蜜语诱惑的老猫。屋内也和她一样破破烂烂。墙上涂着白垩,天花板的椽子黑不溜秋,壁炉残缺不全,上面结满了蜘蛛网,屋子中央有几张摇摇欲坠的破桌椅,一个龌里龌龊的小男孩正在灰堆里玩耍。屋子里头有一道楼梯,其实是一架木头梯子,通到天花板上的翻板活口。钻进这贼窝似的陋屋时,弗比斯那位神秘的同伴就把斗篷一直拉到眼睛上。而队长一面像撒拉逊人那样骂骂咧咧,一面赶紧亮出一枚金埃居,像我们尊敬的雷尼埃所说的,让这枚金币“像太阳那样闪闪发光”。
“圣玛特房间。”他说。
老婆子连声称他为老爷,然后她把埃居藏进一只抽屉里。这就是穿黑斗篷的人刚才给弗比斯的那枚金币。她刚一转身,那个破衣烂衫、披头散发、在灰堆里玩耍的小男孩便敏捷地跑到抽屉跟前,拿走金埃居,换上他从柴火上扯下来的一片树叶。
老婆子向两位老爷做了个手势,要他们跟她上楼,她在前面引路。到了楼上,她把油灯放在一只箱子上。弗比斯是这里的常客,熟门熟路,他打开一扇门,里面是一间黑洞洞的破屋。“进去吧,亲爱的。”他对同伴说。穿斗篷的人一句话也没说就走进那间屋子,门又关上了。他听见弗比斯插上门闩,然后同老婆子一起下了楼。灯光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