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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三年来,全南县检察院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5件,立案审9查件,提请抗诉(含建议提请上级院抗诉)9件,息诉27件。息诉案件占受理总数的77%,这就是该院将“释法说理”工作理念融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做法,开辟了民行案件息诉的新途径。
关键词 释法说理 民行案件 息诉 新途径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一、释法说理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选择
释法说理制度是检察机关关注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出的一项新举措,构建释法说理制度,不仅有利于使案件当事人信服处理,息诉止访,也便于提高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增强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说服力。将释法说理工作理念贯穿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始终,既是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需要,也是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个表现。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在不捕、不诉案件说理、刑事和解案件的处理、申诉案件的接访处理,都离不开说理工作,实际上就是释法说理的体现。
随着司法的不断进步,政法核心价值观等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司法公信力得到提高。从受理的35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申诉理由来看,因标的数额争异23件、权益归属7件、审判程序不规范2件、主要证据不足3件。总体来说,法院裁判的正确率上升,程序相对规范,不符合提请抗诉条件的申诉案所占比例就相对大些。在新形势下,面对这些与社会和谐、社会管理创新有密切关联的申诉案件,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息诉,无凝给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释法说理就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新的选择。为此,该院制订了《民事行政检察释法说理暂行办法》,对说理范围、说理内容、说理形式、送达对象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释法说理成为民行检察办案和实施法律监督必须坚持的一项工作制度。如曾林辉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向本院提出申请抗诉,受理后了解到其对赔偿数额没有太大的异议,只是不服这口气,认为对方不仅伤害了他的身体健康,还在精神上伤害了他,鉴于这样的情况,该院按照释法说理暂行办法,深入细致做曾林辉的思想工作,讲解法律知识,同时将对方当事人一同叫来,指出其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和错误思想,促使对方当面向曾林辉道歉,并保证以后绝不会伤害对方,让检察人员的耐心细致释法说理,申诉人曾林辉满意而归,自愿提出息诉。该院强化释法说理工作,通过“说理前置”,主动把执法办案同解决矛盾纠纷紧密结合起来,和做人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改变以往仅满足于在法律上对案件做出结论而不重视解决问题的做法,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释法说理是做好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息诉罢访的主渠道
案件质量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息诉罢访也是衡量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该院在以办案为中心、狠抓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不仅要积极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更是在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和接待答复水平上狠下工夫,力求做到法律文书格式规范、内容用词准确、释法说理讲深讲透,发挥好法律文书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的作用。如受理审查的袁海林不服遗产继承纠纷案,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准确、证据充分、遗产分割继承合理,该院在书面答复其不符合提请抗诉条件时,将法律有关继承的詳细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对不动产遗产的分割原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理由,说理透彻。袁海林在签收答复函时,检察人员还将同类生效判决的案例详细讲解给他听,让他从心里明白法律规定,从内心信服并接受生效判决,袁海林申诉案最后以息诉结案。该院要求检察人员在接待答复时耐心细致讲明案情、列明证据、阐明观点,让当事人清请楚楚、明明白白,做到“案结事了”,防止造成新的申诉上访隐患。
三、释法说理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润滑济
该院在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做好息诉疏导工作,切实讲求工作质量和效果。一是坚持首办责任制,由专人负责对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和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二是对于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息诉结案后申诉人仍然情绪激烈的,从疏导角度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申诉人仍纠缠不清的,会同乡村社区、被申诉人所在单位以及申诉人家属共同做好其思想工作,引导他们通过法定程序来正确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对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申诉人确有实际困难的情况,该院在做好对申诉人释法说理的同时,结合办案实际,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帮助解决困难。
四、释法说理是提高民行检察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
民事行政检察干警自觉把释法说理工作理念落实到办案实践中,采取全力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也锻炼了自己,提高了自身业务素质。一是坚持“用心接待”,用“热心、细心、诚心、耐心”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 ,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强化释法说理,使当事人满意而归,提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表达能力。三是讲究谈话策略,努力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纷争,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对具体案件处理结果所依据的理由进行详细分析、阐述及说明,有利于让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明白处理决定的原因和依据,化解他们的疑问和异议,从而提高接受度,消除误解,化解矛盾,达到息诉、息访的目的。四是增强工作透明度。释法说理工作机制的形成,进一步推动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这也是检察机关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检察工作,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办案质量、提高效果的有效途径。五是锤炼业务素养。说理本身就是司法活动的规律和内在要求,在新形势下更是如此。如受理申诉的山林权属纠纷案件涉及到省政府的相关政策要求,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涉及建筑领域的行业标准,这些政策性强和专业要求高的申诉案件,促使检察人员主动去学习掌握这方面的知识点,才能准确把握案件认定的法律标准。推行释法说理工作机制,把“说理”作为动态职业训练、岗位练兵的一个重要手段,促使干警在办案过程中,自觉地、不间断地加强对法学理论、法律条款、司法解释等的学习和探讨,真正起到学有所用、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素养的作用。
(作者单位: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释法说理 民行案件 息诉 新途径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一、释法说理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选择
释法说理制度是检察机关关注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出的一项新举措,构建释法说理制度,不仅有利于使案件当事人信服处理,息诉止访,也便于提高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增强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说服力。将释法说理工作理念贯穿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始终,既是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需要,也是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个表现。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在不捕、不诉案件说理、刑事和解案件的处理、申诉案件的接访处理,都离不开说理工作,实际上就是释法说理的体现。
随着司法的不断进步,政法核心价值观等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司法公信力得到提高。从受理的35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申诉理由来看,因标的数额争异23件、权益归属7件、审判程序不规范2件、主要证据不足3件。总体来说,法院裁判的正确率上升,程序相对规范,不符合提请抗诉条件的申诉案所占比例就相对大些。在新形势下,面对这些与社会和谐、社会管理创新有密切关联的申诉案件,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息诉,无凝给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释法说理就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新的选择。为此,该院制订了《民事行政检察释法说理暂行办法》,对说理范围、说理内容、说理形式、送达对象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释法说理成为民行检察办案和实施法律监督必须坚持的一项工作制度。如曾林辉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向本院提出申请抗诉,受理后了解到其对赔偿数额没有太大的异议,只是不服这口气,认为对方不仅伤害了他的身体健康,还在精神上伤害了他,鉴于这样的情况,该院按照释法说理暂行办法,深入细致做曾林辉的思想工作,讲解法律知识,同时将对方当事人一同叫来,指出其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和错误思想,促使对方当面向曾林辉道歉,并保证以后绝不会伤害对方,让检察人员的耐心细致释法说理,申诉人曾林辉满意而归,自愿提出息诉。该院强化释法说理工作,通过“说理前置”,主动把执法办案同解决矛盾纠纷紧密结合起来,和做人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改变以往仅满足于在法律上对案件做出结论而不重视解决问题的做法,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释法说理是做好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息诉罢访的主渠道
案件质量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息诉罢访也是衡量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该院在以办案为中心、狠抓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不仅要积极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更是在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和接待答复水平上狠下工夫,力求做到法律文书格式规范、内容用词准确、释法说理讲深讲透,发挥好法律文书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的作用。如受理审查的袁海林不服遗产继承纠纷案,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准确、证据充分、遗产分割继承合理,该院在书面答复其不符合提请抗诉条件时,将法律有关继承的詳细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对不动产遗产的分割原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理由,说理透彻。袁海林在签收答复函时,检察人员还将同类生效判决的案例详细讲解给他听,让他从心里明白法律规定,从内心信服并接受生效判决,袁海林申诉案最后以息诉结案。该院要求检察人员在接待答复时耐心细致讲明案情、列明证据、阐明观点,让当事人清请楚楚、明明白白,做到“案结事了”,防止造成新的申诉上访隐患。
三、释法说理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润滑济
该院在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做好息诉疏导工作,切实讲求工作质量和效果。一是坚持首办责任制,由专人负责对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和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二是对于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息诉结案后申诉人仍然情绪激烈的,从疏导角度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申诉人仍纠缠不清的,会同乡村社区、被申诉人所在单位以及申诉人家属共同做好其思想工作,引导他们通过法定程序来正确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对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申诉人确有实际困难的情况,该院在做好对申诉人释法说理的同时,结合办案实际,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帮助解决困难。
四、释法说理是提高民行检察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
民事行政检察干警自觉把释法说理工作理念落实到办案实践中,采取全力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也锻炼了自己,提高了自身业务素质。一是坚持“用心接待”,用“热心、细心、诚心、耐心”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 ,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强化释法说理,使当事人满意而归,提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表达能力。三是讲究谈话策略,努力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纷争,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对具体案件处理结果所依据的理由进行详细分析、阐述及说明,有利于让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明白处理决定的原因和依据,化解他们的疑问和异议,从而提高接受度,消除误解,化解矛盾,达到息诉、息访的目的。四是增强工作透明度。释法说理工作机制的形成,进一步推动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这也是检察机关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检察工作,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办案质量、提高效果的有效途径。五是锤炼业务素养。说理本身就是司法活动的规律和内在要求,在新形势下更是如此。如受理申诉的山林权属纠纷案件涉及到省政府的相关政策要求,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涉及建筑领域的行业标准,这些政策性强和专业要求高的申诉案件,促使检察人员主动去学习掌握这方面的知识点,才能准确把握案件认定的法律标准。推行释法说理工作机制,把“说理”作为动态职业训练、岗位练兵的一个重要手段,促使干警在办案过程中,自觉地、不间断地加强对法学理论、法律条款、司法解释等的学习和探讨,真正起到学有所用、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素养的作用。
(作者单位:全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