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法修正案(八)在限制减刑的同时,犯罪化、刑罚化的取向明显,监禁人口增加和场所周转率下降将陷监禁刑的执行于极度的被动;鉴于当下现制依重于减刑已不适应行刑需要,废除减刑代之以假释又不能解燃眉之急,应对之策是:一方面在节制减刑基础上,清晰适用对象和条件;另一方面为加大假释力度,设置过渡场所和尝试电子监控技术,或能走出监禁刑执行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