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9年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19]43号)附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19〕43号当事人: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中国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2楼07室根据《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本机关于2019年4月9日对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