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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国自两千多年前便以儒立国,整个中华法系是以儒家法律思想为精神实质而形成了以中国为首的大儒学文化圈,其博大精深的思想,积淀深厚的文化内涵长期在我国历史中闪耀出璀璨的光芒.当然,不能否认的是儒家法律思想也有其历史局限性,但是其中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合理成分,无论何时,对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以及当下的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