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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88年4月,厦门经济特区根据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合作经营组织及个人进行了私营企业登记。同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颁布,为厦门特区私营企业登记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使私营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截止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