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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传统电视机产业结构调整及其转型、消费群体收视习惯多样化、新兴技术不断涌现、信息传输通道的快速增长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的有线电视及数字电视产业受到了来自IPTV、3D电视、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等新兴显示终端/新兴技术/新兴运营商的挑战。而与此恰恰相反的却是,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等新兴显示终端却得到国内外诸多传统电视机厂商的“力挺”。
IPTV亮剑
目前最为明显的一个案例就是中国IPTV产业的发展。从2005年至2012年初,中国IPTV产业发展一波多折,来自系统内外、产业等各个层面的利益竞争极其激烈。2012年2月1日,中国网络电视台与上海广播电视台IPTV集成播控平台合并签约仪式正式召开,根据相关协议的规定,总平台、备份平台、分平台之间的归属权与职能等因素得到了确认。此举将极大地丰富我国IPTV平台的内容,实现全国IPTV用户的统一管理,实现用户规模迅速扩大,更好地服务广大用户,更加紧密地与各地广电分平台及全国电信运营商合作,加快推进我国三网融合业务全面开展,打造全球最大的IPTV平台。
步IPTV后尘的互联网电视、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等终端,在近一两年出现后,也一度没有把广电系统相关利益纳入其产业链,仍行走在灰色地带。在广电总局181文出台之前,包括多家知名网络视频厂商、机顶盒厂商在内,各方的发展之路极其曲折。
智能电视的困境
近几年,在国内外诸多顶级的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行业展上,基于开放平台的智能电视终端成为行业内外人士共同关注的焦点。但随着用户爆发式的增长,也暴露出一系列监管漏洞,产业链各环节不得不开始重新审视盗版盗链、原创抄袭、版权天价等诸多问题——先有土豆、新浪等数十家网络视频网站纷纷与国内外智能电视制造商合作,后有乐视、PPTV的OTT之路相继被广电总局“叫停”并整顿。具有雄厚资本且极具创新精神的网络视频网站在布局智能电视机顶盒战略上出现了政策判断上的失误,为此,有个别网络视频网站甚至对其未来发展前景感到“模糊”、“迷茫”。
目前,中国智能电视产业尚处于孕育初期,此时,明确产业链各环节的分工尤为重要。随着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业出台了181号文,产业链中的各企业存在的诸如“模糊”、“迷茫”终于变成了“柳暗花明”、“峰回路转”;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业将甩掉身上的“山寨版”标签,一个全新的、有秩序的、面向数亿家庭用户的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吸引了各方(如消费类电子厂商、内容提供商等)关注。
但目前,中国智能电视既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也缺乏良好的用户体验,在技术标准上仍有赖于芯片公司或终端厂商各自的接口规范。此外,“内容监管”也成为智能电视产业发展的掣肘。
带围墙的花园
在如此贫瘠的环境下,如何能迅速聚集起一批有质量、有秩序、可管控的内容平台,一方面有赖于多方合作,一方面有赖于成熟的管理经验,谁能担当智能电视“内容管家”的角色,值得探讨。
我国商业视频网站不具备管理内容的能力——在OTT TV领域,视频网站中优酷、搜狐、土豆、PPTV是先行者,而奇艺、酷6、PPS、迅雷等是二线参与者,但整个OTT TV市场格局远未稳定,企业之间还将通过竞争来奠定市场地位。一旦其中有一家视频媒体成为内容管理的主导,必会增加平台上其他视频网站内容集成的难度。
国际化的视频网站管理模式不符合中国国情——在国外,Hulu、Netflix、Hbb TV、YouView等视频媒体可随时参与端到端的内容管理;而在我国,电视与PC终端的监管级别差距明显,我们需要一个既符合电视播出要求,又符合观众收看丰富性的平台管理者。而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电视牌照的持有者,由于兼具电视台属性,积累了长期的广电播出管理经验,而具有得天独厚的政策优势。
牌照方在内容议价和低成本整合方面有优势——首先,牌照方有成熟的电视终端新媒体运营经验,在与传统运营商谈判中能够获得更大的议价能力,有利于联合众多内容提供商,进行整体的运营合作;其次,牌照方长期以来规范化运作,为内容商大量累积版权内容提供了理想化的变现场所,长尾理论得到验证;再次,牌照方更便于展开精细化的营销,可以使多家内容提供商的内容进行多样化集成,从而获取最大的价值;最后,牌照方立足广电领域,可以以第三方的态度集众家所长,采取“自有内容”与“他有内容”结合的方式,有利于OTT TV内容的百花齐放。
笔者认为,智能电视作为比互联网电视更加智能的新一代显示终端,在诸如政策监管、内容播控、内容集成等方面并不可能真正的实现所谓的“智能”,其依然会遵循IPTV、互联网电视、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等现在新兴产业的监管体系——比如,要有内容集成平台、播控平台,要发放相应运营牌照,要对信息传输通道进行监管等等。
IPTV亮剑
目前最为明显的一个案例就是中国IPTV产业的发展。从2005年至2012年初,中国IPTV产业发展一波多折,来自系统内外、产业等各个层面的利益竞争极其激烈。2012年2月1日,中国网络电视台与上海广播电视台IPTV集成播控平台合并签约仪式正式召开,根据相关协议的规定,总平台、备份平台、分平台之间的归属权与职能等因素得到了确认。此举将极大地丰富我国IPTV平台的内容,实现全国IPTV用户的统一管理,实现用户规模迅速扩大,更好地服务广大用户,更加紧密地与各地广电分平台及全国电信运营商合作,加快推进我国三网融合业务全面开展,打造全球最大的IPTV平台。
步IPTV后尘的互联网电视、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等终端,在近一两年出现后,也一度没有把广电系统相关利益纳入其产业链,仍行走在灰色地带。在广电总局181文出台之前,包括多家知名网络视频厂商、机顶盒厂商在内,各方的发展之路极其曲折。
智能电视的困境
近几年,在国内外诸多顶级的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行业展上,基于开放平台的智能电视终端成为行业内外人士共同关注的焦点。但随着用户爆发式的增长,也暴露出一系列监管漏洞,产业链各环节不得不开始重新审视盗版盗链、原创抄袭、版权天价等诸多问题——先有土豆、新浪等数十家网络视频网站纷纷与国内外智能电视制造商合作,后有乐视、PPTV的OTT之路相继被广电总局“叫停”并整顿。具有雄厚资本且极具创新精神的网络视频网站在布局智能电视机顶盒战略上出现了政策判断上的失误,为此,有个别网络视频网站甚至对其未来发展前景感到“模糊”、“迷茫”。
目前,中国智能电视产业尚处于孕育初期,此时,明确产业链各环节的分工尤为重要。随着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业出台了181号文,产业链中的各企业存在的诸如“模糊”、“迷茫”终于变成了“柳暗花明”、“峰回路转”;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业将甩掉身上的“山寨版”标签,一个全新的、有秩序的、面向数亿家庭用户的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吸引了各方(如消费类电子厂商、内容提供商等)关注。
但目前,中国智能电视既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也缺乏良好的用户体验,在技术标准上仍有赖于芯片公司或终端厂商各自的接口规范。此外,“内容监管”也成为智能电视产业发展的掣肘。
带围墙的花园
在如此贫瘠的环境下,如何能迅速聚集起一批有质量、有秩序、可管控的内容平台,一方面有赖于多方合作,一方面有赖于成熟的管理经验,谁能担当智能电视“内容管家”的角色,值得探讨。
我国商业视频网站不具备管理内容的能力——在OTT TV领域,视频网站中优酷、搜狐、土豆、PPTV是先行者,而奇艺、酷6、PPS、迅雷等是二线参与者,但整个OTT TV市场格局远未稳定,企业之间还将通过竞争来奠定市场地位。一旦其中有一家视频媒体成为内容管理的主导,必会增加平台上其他视频网站内容集成的难度。
国际化的视频网站管理模式不符合中国国情——在国外,Hulu、Netflix、Hbb TV、YouView等视频媒体可随时参与端到端的内容管理;而在我国,电视与PC终端的监管级别差距明显,我们需要一个既符合电视播出要求,又符合观众收看丰富性的平台管理者。而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电视牌照的持有者,由于兼具电视台属性,积累了长期的广电播出管理经验,而具有得天独厚的政策优势。
牌照方在内容议价和低成本整合方面有优势——首先,牌照方有成熟的电视终端新媒体运营经验,在与传统运营商谈判中能够获得更大的议价能力,有利于联合众多内容提供商,进行整体的运营合作;其次,牌照方长期以来规范化运作,为内容商大量累积版权内容提供了理想化的变现场所,长尾理论得到验证;再次,牌照方更便于展开精细化的营销,可以使多家内容提供商的内容进行多样化集成,从而获取最大的价值;最后,牌照方立足广电领域,可以以第三方的态度集众家所长,采取“自有内容”与“他有内容”结合的方式,有利于OTT TV内容的百花齐放。
笔者认为,智能电视作为比互联网电视更加智能的新一代显示终端,在诸如政策监管、内容播控、内容集成等方面并不可能真正的实现所谓的“智能”,其依然会遵循IPTV、互联网电视、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等现在新兴产业的监管体系——比如,要有内容集成平台、播控平台,要发放相应运营牌照,要对信息传输通道进行监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