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曾任美国驻华法院法官及远东美国律师协会会长的罗炳吉,对于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成长与定型费力颇多。罗氏通过建言命名“中国比较法学院”奠定东吴法学院比较法基调;援教东吴法学院推广英美式教学风格;著述立说于《法学季刊》传播英美法制、文化;刊载驻华法院案例于《法学季刊》促成案例教学模式的推演。前述诸端彰显了美国法律职业群体对于中国法学教育近代化的推动,也潜移默化地促成了美国“法律帝国主义”观念在中国的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