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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通过对“事故”及“事故隐患”的异同点及相互关系的分析,进而提出了企业应当采取的对“事故隐患”治理的指导思想,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事故”与“事故隐患”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经常接触到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企业安全管理过程中对“事故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直接关乎“事故”出现的频率。本文将针对“事故”与“事故隐患”的关系进行论述,进而给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应采用的“事故隐患”治理的指导思想。
1.“事故”与“事故隐患”的异同点
1.1相同之处
“事故”与“事故隐患”都是在人们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都涉及到人、物和系统环境,都会对人们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1.2不同之处:
“事故”是在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的动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隐患”是在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的静态过程中积聚和发展的。
“事故”的发生是在潜在能量激发的结果,“事故隐患”存在和积累于其潜在能量尚未激发或还未形成激发的状态。
“事故”是已导致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财物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有一定的甚至相当大的或巨大的破坏力;而“事故隐患”则还没有产生这样的损失、伤害和破坏性。
“事故”具有突然性和偶然性的特点,一旦构成事故发生的条件,其速度极快,不易阻止,后果亦难以预料;“事故隐患”具有隐蔽性,不构成条件(即激发潜能)不会酿成事故,而且有可发现性,采取有效措施能暂时控制以至消除事故条件的形成。
由此可见,及早地对“事故隐患”加以超前性的诊断或辨识,然后进行针对性治理,予以消除。或者采取预防对策措施,遏制其向事故方面的转化,对维持人们的正常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就显得具有特殊的实际意义。
2.“事故隐患”的诊断与辨识
“事故隐患”的诊断与辨识通常是采用"界定"的办法来进行。所谓界定,是指界线的判定、确定或认定。
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例如管理能力、制度执行、操作技能、心理状态、知识水平、生理作用等),物的变化(例如设备及电器老化、锈蚀,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以及环境的影响(例如污染、风蚀、暴晒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个安全因素,如果不发现、不查找、不消除,将会打扰和影响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
不安全因素有的是疵点、缺点,只要检查发现后进行消缺处理,便解决问题,不会生成激发潜能(例如动能、势能、化学能、热能等)的条件;有的则具有生成激发潜能的条件,便形成“事故隐患”,不进行整治或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因此,通过"界定"具不具备生成激发潜能的条件,便能诊断或辨识是不是存在“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界定的原则,是看众多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子、隐患等不安全因素中,有否可能蕴藏着激发潜能突然释放而发生与人的意志相反或客观规律相违背,会迫使生产和行动暂时地或永久地停止的事故条件。即是否有隐藏或潜伏在内部的祸患、危机或危险事件。
问题、缺陷、故障、苗子都是外露性的,有现象表现出来;事故隐患则是内涵性的,要透过现象才能分析判定。因此,“事故隐患”呈现了内在本质的薄弱点(或称危险点、危险源),靠人的知识和经验,靠科学的评估和计算,靠科学检测仪器的探测和监视,可以予以发现,并能够想出对策措施予以整治后消除,把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
诊断或辨识“事故隐患”是一项有一定技术含量和难度的工作,必须从大量采集的现象中进行技术分析来发现和查寻。事故隐患存在的信息大体上可由下列途径来获取。
(1)施工班组每天上岗前检查和作业中检查,工地安全员每日每时巡回监督检查,不间断地收集动态信息。
(2)设备、安全、技术、施工、消防、卫生等各种专业人员的不定期检查,了解关键设备、重点部位、受监控的危险点(源)和安全卫生、消防设施的工作状态,从中可能掌握安全信息。其特点是专业性强,有针对性和仔细全面。这一点对企业加强对关键要害(重点)部位和过程安全监控力度,更为重要。因为关键要害(重点)部位和过程的安全状况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起了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影响作用。可以这样说,管好了关键要害(重点)部位和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基本掌握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大局。
(3)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例如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安全检查、每月一次的公司大检查等),可以从面上得到大量安全信息(如问题、缺陷、苗子甚至直接的隐患)。
(4)通过机械设备大检修、中修或紧急停机后的抢修,获取有关机械设备的实际安全信息。
(5)通过事故分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寻找隐患。
(6)运用危险性预分析、安全评价、风险评估、事故树逻辑分析等各种安全科学方法,寻找潜在危险,发现事故隐患。
3.企业应当对“事故隐患”采取的治理方针
思想上对“事故隐患“的错误认识,是最大的隐患,首先要消除企业领导头脑中对安全不重视的“隐患”。
不认真整改“事故隐患“,就是不重视安全工作。企业领导应认真组织整改“事故隐患”工作。整改工作的本身就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采取安全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就是预防和消灭事故。
企业在组织隐患整改时,应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其措施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靠性、长远性、可操作性,应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的安全装置,具有安全可靠性,易操作、易维修。
在实施方面要定人定时间,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安技部门要审查整改措施,验收整改工作。最后还应制订措施,保证所整改的内容能够得到巩固,发挥作用。
资金是保证整改工作的重要条件,缺少资金就难以整改隐患,没有资金的投入就必然隐患依旧,企业就不能安全生产。在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效益安全都是企业的生命,缺少那一方面企业都难以生存,整改隐患虽然投入了一些资金,但消除了危险源,防止了因事故所造成的重大损失,也就是效益。保证整改隐患所需资金,是一个聪明的企业决策者的选择。
“事故隐患”的治理要善于发现和辨别动态的隐患。隐患存在是事故的成因。多一个隐患就多一个发生事故的危险。同时,隐患也是变化的、动态的,有生产活动就会出现隐患,老的隐患解决了新的隐患又出现了,有的隐患是动态的,有的是静止的,有的隐患会反复产生,有的隐患是直观的,有的是潜在不易发现的。有些隐患是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有的隐患会在瞬间发生裂变。隐患有着不同程度的危险性,隐患来自各个方面、各种原因,认识隐患是预防隐患的重要前提,要运用监测监控手段、管理的手段、技术手段,做好预防隐患的工作,防止隐患存在。我们在设计、制造、产品、安装、生产过程中应尽量做到不留隐患,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不给隐患有存在和发展的机会。防隐患比整改隐患更具有意义。
为维护企业安全,避免事故,企业应对事故隐患治理采取“细辨识、重预防、严整改、多投入”的指导思想,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实现企业的安全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1]邓思聪.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J].价值工程,2011(2):86.
[2]陈舂秀.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J].科技资讯,2011(4):157.
[3]张新华.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J].中华民居:学术刊,2011(7X):55-56.
[4]姚勇.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J].大陆桥视野,2011(12):33-34.
“事故”与“事故隐患”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经常接触到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企业安全管理过程中对“事故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直接关乎“事故”出现的频率。本文将针对“事故”与“事故隐患”的关系进行论述,进而给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应采用的“事故隐患”治理的指导思想。
1.“事故”与“事故隐患”的异同点
1.1相同之处
“事故”与“事故隐患”都是在人们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都涉及到人、物和系统环境,都会对人们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1.2不同之处:
“事故”是在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的动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隐患”是在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的静态过程中积聚和发展的。
“事故”的发生是在潜在能量激发的结果,“事故隐患”存在和积累于其潜在能量尚未激发或还未形成激发的状态。
“事故”是已导致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财物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有一定的甚至相当大的或巨大的破坏力;而“事故隐患”则还没有产生这样的损失、伤害和破坏性。
“事故”具有突然性和偶然性的特点,一旦构成事故发生的条件,其速度极快,不易阻止,后果亦难以预料;“事故隐患”具有隐蔽性,不构成条件(即激发潜能)不会酿成事故,而且有可发现性,采取有效措施能暂时控制以至消除事故条件的形成。
由此可见,及早地对“事故隐患”加以超前性的诊断或辨识,然后进行针对性治理,予以消除。或者采取预防对策措施,遏制其向事故方面的转化,对维持人们的正常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就显得具有特殊的实际意义。
2.“事故隐患”的诊断与辨识
“事故隐患”的诊断与辨识通常是采用"界定"的办法来进行。所谓界定,是指界线的判定、确定或认定。
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例如管理能力、制度执行、操作技能、心理状态、知识水平、生理作用等),物的变化(例如设备及电器老化、锈蚀,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以及环境的影响(例如污染、风蚀、暴晒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个安全因素,如果不发现、不查找、不消除,将会打扰和影响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
不安全因素有的是疵点、缺点,只要检查发现后进行消缺处理,便解决问题,不会生成激发潜能(例如动能、势能、化学能、热能等)的条件;有的则具有生成激发潜能的条件,便形成“事故隐患”,不进行整治或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因此,通过"界定"具不具备生成激发潜能的条件,便能诊断或辨识是不是存在“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界定的原则,是看众多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子、隐患等不安全因素中,有否可能蕴藏着激发潜能突然释放而发生与人的意志相反或客观规律相违背,会迫使生产和行动暂时地或永久地停止的事故条件。即是否有隐藏或潜伏在内部的祸患、危机或危险事件。
问题、缺陷、故障、苗子都是外露性的,有现象表现出来;事故隐患则是内涵性的,要透过现象才能分析判定。因此,“事故隐患”呈现了内在本质的薄弱点(或称危险点、危险源),靠人的知识和经验,靠科学的评估和计算,靠科学检测仪器的探测和监视,可以予以发现,并能够想出对策措施予以整治后消除,把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
诊断或辨识“事故隐患”是一项有一定技术含量和难度的工作,必须从大量采集的现象中进行技术分析来发现和查寻。事故隐患存在的信息大体上可由下列途径来获取。
(1)施工班组每天上岗前检查和作业中检查,工地安全员每日每时巡回监督检查,不间断地收集动态信息。
(2)设备、安全、技术、施工、消防、卫生等各种专业人员的不定期检查,了解关键设备、重点部位、受监控的危险点(源)和安全卫生、消防设施的工作状态,从中可能掌握安全信息。其特点是专业性强,有针对性和仔细全面。这一点对企业加强对关键要害(重点)部位和过程安全监控力度,更为重要。因为关键要害(重点)部位和过程的安全状况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起了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影响作用。可以这样说,管好了关键要害(重点)部位和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基本掌握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大局。
(3)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例如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安全检查、每月一次的公司大检查等),可以从面上得到大量安全信息(如问题、缺陷、苗子甚至直接的隐患)。
(4)通过机械设备大检修、中修或紧急停机后的抢修,获取有关机械设备的实际安全信息。
(5)通过事故分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寻找隐患。
(6)运用危险性预分析、安全评价、风险评估、事故树逻辑分析等各种安全科学方法,寻找潜在危险,发现事故隐患。
3.企业应当对“事故隐患”采取的治理方针
思想上对“事故隐患“的错误认识,是最大的隐患,首先要消除企业领导头脑中对安全不重视的“隐患”。
不认真整改“事故隐患“,就是不重视安全工作。企业领导应认真组织整改“事故隐患”工作。整改工作的本身就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采取安全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就是预防和消灭事故。
企业在组织隐患整改时,应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其措施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靠性、长远性、可操作性,应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的安全装置,具有安全可靠性,易操作、易维修。
在实施方面要定人定时间,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安技部门要审查整改措施,验收整改工作。最后还应制订措施,保证所整改的内容能够得到巩固,发挥作用。
资金是保证整改工作的重要条件,缺少资金就难以整改隐患,没有资金的投入就必然隐患依旧,企业就不能安全生产。在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效益安全都是企业的生命,缺少那一方面企业都难以生存,整改隐患虽然投入了一些资金,但消除了危险源,防止了因事故所造成的重大损失,也就是效益。保证整改隐患所需资金,是一个聪明的企业决策者的选择。
“事故隐患”的治理要善于发现和辨别动态的隐患。隐患存在是事故的成因。多一个隐患就多一个发生事故的危险。同时,隐患也是变化的、动态的,有生产活动就会出现隐患,老的隐患解决了新的隐患又出现了,有的隐患是动态的,有的是静止的,有的隐患会反复产生,有的隐患是直观的,有的是潜在不易发现的。有些隐患是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有的隐患会在瞬间发生裂变。隐患有着不同程度的危险性,隐患来自各个方面、各种原因,认识隐患是预防隐患的重要前提,要运用监测监控手段、管理的手段、技术手段,做好预防隐患的工作,防止隐患存在。我们在设计、制造、产品、安装、生产过程中应尽量做到不留隐患,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不给隐患有存在和发展的机会。防隐患比整改隐患更具有意义。
为维护企业安全,避免事故,企业应对事故隐患治理采取“细辨识、重预防、严整改、多投入”的指导思想,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实现企业的安全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1]邓思聪.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J].价值工程,2011(2):86.
[2]陈舂秀.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J].科技资讯,2011(4):157.
[3]张新华.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J].中华民居:学术刊,2011(7X):55-56.
[4]姚勇.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J].大陆桥视野,2011(12):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