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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回放】
熟悉和陌生其实是一种感觉。有时,熟悉和陌生会在某一刻转换:对熟悉的地方感到陌生,也许是因为某种事物在悄然变化,漂亮给我们看;对陌生的地方感到熟悉,也许是那里的人和事感动、温暖了我们。世界在变,我们的认知也在变,许多人物是怎样的美,许多事物是怎样的独特,需要我们以自己的行动来触摸世界的陌生与熟悉,升华自己的灵魂与理性……
以上材料触发了你怎样的思考和感悟?请根据生活体验或见闻,写一篇记叙性文章。
【名师题解】
2020年浙江舟山市中考作文采用了“解读材料后作文”的形式,旨在引导学生通过解读哲理类材料,引发感悟与思考,进而联系生活实际进行作文。考查的主要是学生的理解、观察与感悟的能力,有利于启发学生思考生活,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这则材料的主旨在于论述“熟悉”与“陌生”的关系。首先是对“熟悉”与“陌生”进行定义,它是一种感觉,是一种人对环境产生的感悟,同时它们二者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在特殊的时刻转换。那么在习作中,“陌生”与“熟悉”都是必须要出现的关键词,不可偏废其一,不然就会被判定偏离题意。
其次转换的时机有两处,一是对熟悉之地陌生,是因为那里正在发生积极的改变;二是对陌生之地熟悉,是因为那里有令人感动的人和事。这里就给出了选择事例的标准,第一是写熟悉之地发生的积极变化,比如家乡通过建设变得更加美好,那么对这种变化的感情应该是正面的。选择写这个类型的事例,要注意写出积极的变化。第二是写陌生之地发生的令人感动的人和事,正是因为这些人和事的出现,让人产生了熟悉之感,产生了眷念和感动之情。
最后是我们应该如何用自己的认知与行动来发现人与物的独特和美好。这就属于文章要传递的深层精神内核:如何看待由变化带来的熟悉与陌生这两种感觉的转换。其实读完文段不难理解,题干的意思是世界在变,我们的认知也应该随之改变,只是在改变中要注意发现人与物的美好与独特,即留住那些不变的东西。
文段不难理解,指向明确,对文体也做出了要求。写记叙文实际上减小了作文的难度,也规避了不少学生不知从何下笔的问题。
综上所述,有两个写作方向:一是写自己在熟悉之地见证的积极变化,这种变化让自己产生了陌生之感。但是陌生之余,我们也会为此感到欣慰。二是写自己在陌生之地经历的令人感动的人与事,这些人与事让自己产生了熟悉之感,温暖了自己的心。文章的最后,都要抒发自己对熟悉与陌生这两种感觉的思考,要具有辩证思维。这个题目还是存在一些难度,在行文时一定注意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不然容易判为偏题。在选材时可以从小处着笔,多用细节描写与心理描写,刻画出自己的感悟。同时立意要比较深刻,结尾谈得深入一些,才能脱颖而出。
【满分作文一】
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郑怡君
我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那是一地似火的红枫,以及一小片枫林,我从四楼教室的窗向下望去,映入眼帘的,是红色的海洋。我不禁一怔,心中却怎么也回忆不起那是何时栽下的了。
细细想来,自己好像从未观察过学习生活了两年余的校园。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在春日里,操场边的迎春花是最早开放的,他们一簇簇拥挤着,铺开了一片金黄。有的还是花骨朵儿,有的早已全部展开,有的只展开两三片花瓣儿,好似羞涩的姑娘遮掩住了半边脸一般,微微俯身,淡淡的清香萦绕于身旁。
小池塘中的鱼儿则欢快地嬉戏着,池边的花开了一片旖旎,柳树也抽出了嫩芽,趁着春风一个劲地往外钻。校园里到处弥漫着春的气息。春日渐暖,在阳光的照耀下,满地的青草也在告诉我们:一年之计在于春,少年们,希望就在前方。
“纷纷红紫已成尘,布谷声中夏令新。”夏阳酷暑之时,蝉鸣阵阵,午后的阳光温暖地洒在这布满欢笑的校园,闷热的空气萦绕在微微发烫的大地上。大树笔直地耸立,枝叶“沙沙”作响。雨,潇洒地飘下,让空气中充满了凉爽与舒适。一群学弟学妹跑来,他们撑着伞,背着书包,你追我赶,欢笑声一阵又一阵,最终消失于一片朦胧之中。
虽然骄阳似火,但那如火的热情,那少年蓬勃的身姿,亦在这个火热的季节留下最美的身影。
“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秋,踏着金风来到了。我最喜欢校园围墙外的一排银杏树。银杏不像枫叶那样,一到冬天就换上了火红的盛装;也不像松柏那样挺拔,终年都是一种颜色;更不似芭蕉树婀娜多姿,令人诗意大发。但银杏有着自己的特点:秋末之时,银杏叶没有像多数树叶那样卷曲枯萎,而是渐渐染上了灿灿的金色。一片片银杏叶随风飘曳,像一把把扇子,扇走了炽热,扇来了寒冷。来到银杏树下,放眼望去一片金黄,好似铺了一层地毯,软软的,置身于其中,仿佛来到了一片金碧辉煌的天地……
秋天的校园是安静的。春去秋来,我们懂得耕耘,也期待收获。当漫天的雪花飘过,一年又一年,岁月的更替提醒着我们,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罗丹有言:“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校园的风景,每日每夜都在身邊绽放着,可我却忘了回过头,发现身边的美。
熟悉之地,亦有风景。
【亮点精评与素材解析】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这篇文章着眼于熟悉的校园,用一双慧眼捕捉了校园无与伦比的美丽。优美而舒缓的文笔,使文章如徐徐铺开的画卷,将校园之美一点一滴地显露出来。而恰到好处的诗句引用不仅增强了文采,奠定了写景的基调,亦为读者留足了期待。
从文章架构而言,从春夏秋三个方面展开,犹如三颗璀璨的明珠。而情感则是将这三颗明珠串在一起的丝线,不仅使文章条理清晰,也做到了情景交融,为景赋情。在素材运用上,作者也处理得非常巧妙,古诗词和名人名言的运用,不禁给予了读者美的享受,也很好地提升了文章的主旨。文末点出“熟悉之地,亦有风景”这一主旨,与文题呼应。 【满分作文二】
这,也是一种美
潘彦临
去年暑假,我去到鸣沙山观日出。
五点半,还有一个半钟头日出。此时的大漠没有金光满天的雄壮,而是黎明的冰凉温柔。我跃跃欲试地拉住登山的绳索,经过风霜打磨的绳索粗糙沉重,可偏偏全身的力量都挂在了这根绳索上。黄沙盖住了脚背,随着脚步的幅度快速向后滑去。抬起头,山顶永远是一个浅浅的影子,好像有人拿笔画了一条线,这边是山,那边是天。
“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 “行人刁斗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古诗词里的大漠总是充满浪漫,然而,放眼望去,此时此刻,大漠并没有诗词中的那种悠远和悲怆,只剩下枯燥和烦闷。狂风撞在耳膜上,把钝痛的感觉传向头皮。长时间的行走,手被绳索勒出了血痕,生疼无比。之前的心潮澎湃在冷风中渐渐迸裂,凝固成无形的包袱,成为每一次呼吸的阻碍。冷风呼啸而过,地底深处的寒意,沿着脚底,被接通回路,流进四肢。
“来,把手给我,我拉你一把。”一个陌生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接着一只手突兀地拓印在视网膜上。
全身的血液冲向头顶,再在一瞬间倒流回心脏。晨光中看不清她的脸,只能看见她身上的红色披风迎风招展。
远方沙丘突然涌来白光,光线像一把毛刷子在眼睛上来回扫着,眨几下就流出眼泪来。再次睁开双眼时,我越过喧嚣的声音,看见疏疏朗朗的日光。七点整,太阳出来了。我,还是错过了日出啊。那些叫不出名字的情绪,被拉扯着朝上涌动,积蓄在眼眶周围,快要流出来了。
并不觉得遗憾,因为,我看见了另一种罕见的日出,那轮炽热的红日此时正紧握着我的手,把温度源源不断地输入我的身体,对我说:“来,我拉你一把”。
冷风夹杂着阳光的味道向身后拥挤过去。渐渐地,沙山的背面被涂上了厚厚的阴影。云从天边翻腾起来,温暖而寂寞的光线。
紧紧地握住那只手,迈出一大步,脚下的黄沙飞速朝后滑去。头顶上依旧是浅浅的山顶。已经可以听见稀稀落落的声音。再转过头去,看见陌生人的红色披风,很大,包裹住了大半个身体,在日光下泛出丝绸的光滑质感。我朝她笑了下,转过身,继续向远方走去。
登到了山顶,已经过去了一个钟头。我看见一团白色金色的油彩从天空那头烧起来,近处的沙浪呈现出暗沉的古铜色。秋气生朔陲,塞草犹离离。不同于江南的柔婉风格,大漠的旷阔,让人的心胸一下子也变得宽广起来,辽阔起来。
托尔斯泰说:“生活中的善越多,生活本身的情趣也越多。”美源于心,心有温度,人就美了。而在登山时,手心的血痕,呼啸的冷风,眼眶的泪水,终于变成了心壁上美好而精致的花纹。
【亮点精评与素材解析】
美的本质是什么?美,既有物质的美,也有精神的美,显然后者更为人推崇。日出虽美,但人心之善,更如一轮骄阳,引人神往。在立意上,此文便已顯出不俗之处。将景之美与心之美以合理的方式放在一处探讨,随着文章的推进,可知“我”错过了景之美,却意外收获了善之美。在对比之中,取舍之间,哲理自现,使得文章充满了理趣。
饶有特色的语言亦是此文的一大亮点。首先,古诗词的使用令文章增色不少,长短句的交替使用,精巧的比喻,又将粗犷的大漠风光展现得淋漓尽致。此外,文末运用托尔斯泰的名言,不仅丰富了素材的使用,还凸显了文章的主旨。
熟悉和陌生其实是一种感觉。有时,熟悉和陌生会在某一刻转换:对熟悉的地方感到陌生,也许是因为某种事物在悄然变化,漂亮给我们看;对陌生的地方感到熟悉,也许是那里的人和事感动、温暖了我们。世界在变,我们的认知也在变,许多人物是怎样的美,许多事物是怎样的独特,需要我们以自己的行动来触摸世界的陌生与熟悉,升华自己的灵魂与理性……
以上材料触发了你怎样的思考和感悟?请根据生活体验或见闻,写一篇记叙性文章。
【名师题解】
2020年浙江舟山市中考作文采用了“解读材料后作文”的形式,旨在引导学生通过解读哲理类材料,引发感悟与思考,进而联系生活实际进行作文。考查的主要是学生的理解、观察与感悟的能力,有利于启发学生思考生活,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这则材料的主旨在于论述“熟悉”与“陌生”的关系。首先是对“熟悉”与“陌生”进行定义,它是一种感觉,是一种人对环境产生的感悟,同时它们二者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在特殊的时刻转换。那么在习作中,“陌生”与“熟悉”都是必须要出现的关键词,不可偏废其一,不然就会被判定偏离题意。
其次转换的时机有两处,一是对熟悉之地陌生,是因为那里正在发生积极的改变;二是对陌生之地熟悉,是因为那里有令人感动的人和事。这里就给出了选择事例的标准,第一是写熟悉之地发生的积极变化,比如家乡通过建设变得更加美好,那么对这种变化的感情应该是正面的。选择写这个类型的事例,要注意写出积极的变化。第二是写陌生之地发生的令人感动的人和事,正是因为这些人和事的出现,让人产生了熟悉之感,产生了眷念和感动之情。
最后是我们应该如何用自己的认知与行动来发现人与物的独特和美好。这就属于文章要传递的深层精神内核:如何看待由变化带来的熟悉与陌生这两种感觉的转换。其实读完文段不难理解,题干的意思是世界在变,我们的认知也应该随之改变,只是在改变中要注意发现人与物的美好与独特,即留住那些不变的东西。
文段不难理解,指向明确,对文体也做出了要求。写记叙文实际上减小了作文的难度,也规避了不少学生不知从何下笔的问题。
综上所述,有两个写作方向:一是写自己在熟悉之地见证的积极变化,这种变化让自己产生了陌生之感。但是陌生之余,我们也会为此感到欣慰。二是写自己在陌生之地经历的令人感动的人与事,这些人与事让自己产生了熟悉之感,温暖了自己的心。文章的最后,都要抒发自己对熟悉与陌生这两种感觉的思考,要具有辩证思维。这个题目还是存在一些难度,在行文时一定注意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不然容易判为偏题。在选材时可以从小处着笔,多用细节描写与心理描写,刻画出自己的感悟。同时立意要比较深刻,结尾谈得深入一些,才能脱颖而出。
【满分作文一】
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郑怡君
我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那是一地似火的红枫,以及一小片枫林,我从四楼教室的窗向下望去,映入眼帘的,是红色的海洋。我不禁一怔,心中却怎么也回忆不起那是何时栽下的了。
细细想来,自己好像从未观察过学习生活了两年余的校园。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在春日里,操场边的迎春花是最早开放的,他们一簇簇拥挤着,铺开了一片金黄。有的还是花骨朵儿,有的早已全部展开,有的只展开两三片花瓣儿,好似羞涩的姑娘遮掩住了半边脸一般,微微俯身,淡淡的清香萦绕于身旁。
小池塘中的鱼儿则欢快地嬉戏着,池边的花开了一片旖旎,柳树也抽出了嫩芽,趁着春风一个劲地往外钻。校园里到处弥漫着春的气息。春日渐暖,在阳光的照耀下,满地的青草也在告诉我们:一年之计在于春,少年们,希望就在前方。
“纷纷红紫已成尘,布谷声中夏令新。”夏阳酷暑之时,蝉鸣阵阵,午后的阳光温暖地洒在这布满欢笑的校园,闷热的空气萦绕在微微发烫的大地上。大树笔直地耸立,枝叶“沙沙”作响。雨,潇洒地飘下,让空气中充满了凉爽与舒适。一群学弟学妹跑来,他们撑着伞,背着书包,你追我赶,欢笑声一阵又一阵,最终消失于一片朦胧之中。
虽然骄阳似火,但那如火的热情,那少年蓬勃的身姿,亦在这个火热的季节留下最美的身影。
“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秋,踏着金风来到了。我最喜欢校园围墙外的一排银杏树。银杏不像枫叶那样,一到冬天就换上了火红的盛装;也不像松柏那样挺拔,终年都是一种颜色;更不似芭蕉树婀娜多姿,令人诗意大发。但银杏有着自己的特点:秋末之时,银杏叶没有像多数树叶那样卷曲枯萎,而是渐渐染上了灿灿的金色。一片片银杏叶随风飘曳,像一把把扇子,扇走了炽热,扇来了寒冷。来到银杏树下,放眼望去一片金黄,好似铺了一层地毯,软软的,置身于其中,仿佛来到了一片金碧辉煌的天地……
秋天的校园是安静的。春去秋来,我们懂得耕耘,也期待收获。当漫天的雪花飘过,一年又一年,岁月的更替提醒着我们,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罗丹有言:“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校园的风景,每日每夜都在身邊绽放着,可我却忘了回过头,发现身边的美。
熟悉之地,亦有风景。
【亮点精评与素材解析】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这篇文章着眼于熟悉的校园,用一双慧眼捕捉了校园无与伦比的美丽。优美而舒缓的文笔,使文章如徐徐铺开的画卷,将校园之美一点一滴地显露出来。而恰到好处的诗句引用不仅增强了文采,奠定了写景的基调,亦为读者留足了期待。
从文章架构而言,从春夏秋三个方面展开,犹如三颗璀璨的明珠。而情感则是将这三颗明珠串在一起的丝线,不仅使文章条理清晰,也做到了情景交融,为景赋情。在素材运用上,作者也处理得非常巧妙,古诗词和名人名言的运用,不禁给予了读者美的享受,也很好地提升了文章的主旨。文末点出“熟悉之地,亦有风景”这一主旨,与文题呼应。 【满分作文二】
这,也是一种美
潘彦临
去年暑假,我去到鸣沙山观日出。
五点半,还有一个半钟头日出。此时的大漠没有金光满天的雄壮,而是黎明的冰凉温柔。我跃跃欲试地拉住登山的绳索,经过风霜打磨的绳索粗糙沉重,可偏偏全身的力量都挂在了这根绳索上。黄沙盖住了脚背,随着脚步的幅度快速向后滑去。抬起头,山顶永远是一个浅浅的影子,好像有人拿笔画了一条线,这边是山,那边是天。
“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 “行人刁斗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古诗词里的大漠总是充满浪漫,然而,放眼望去,此时此刻,大漠并没有诗词中的那种悠远和悲怆,只剩下枯燥和烦闷。狂风撞在耳膜上,把钝痛的感觉传向头皮。长时间的行走,手被绳索勒出了血痕,生疼无比。之前的心潮澎湃在冷风中渐渐迸裂,凝固成无形的包袱,成为每一次呼吸的阻碍。冷风呼啸而过,地底深处的寒意,沿着脚底,被接通回路,流进四肢。
“来,把手给我,我拉你一把。”一个陌生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接着一只手突兀地拓印在视网膜上。
全身的血液冲向头顶,再在一瞬间倒流回心脏。晨光中看不清她的脸,只能看见她身上的红色披风迎风招展。
远方沙丘突然涌来白光,光线像一把毛刷子在眼睛上来回扫着,眨几下就流出眼泪来。再次睁开双眼时,我越过喧嚣的声音,看见疏疏朗朗的日光。七点整,太阳出来了。我,还是错过了日出啊。那些叫不出名字的情绪,被拉扯着朝上涌动,积蓄在眼眶周围,快要流出来了。
并不觉得遗憾,因为,我看见了另一种罕见的日出,那轮炽热的红日此时正紧握着我的手,把温度源源不断地输入我的身体,对我说:“来,我拉你一把”。
冷风夹杂着阳光的味道向身后拥挤过去。渐渐地,沙山的背面被涂上了厚厚的阴影。云从天边翻腾起来,温暖而寂寞的光线。
紧紧地握住那只手,迈出一大步,脚下的黄沙飞速朝后滑去。头顶上依旧是浅浅的山顶。已经可以听见稀稀落落的声音。再转过头去,看见陌生人的红色披风,很大,包裹住了大半个身体,在日光下泛出丝绸的光滑质感。我朝她笑了下,转过身,继续向远方走去。
登到了山顶,已经过去了一个钟头。我看见一团白色金色的油彩从天空那头烧起来,近处的沙浪呈现出暗沉的古铜色。秋气生朔陲,塞草犹离离。不同于江南的柔婉风格,大漠的旷阔,让人的心胸一下子也变得宽广起来,辽阔起来。
托尔斯泰说:“生活中的善越多,生活本身的情趣也越多。”美源于心,心有温度,人就美了。而在登山时,手心的血痕,呼啸的冷风,眼眶的泪水,终于变成了心壁上美好而精致的花纹。
【亮点精评与素材解析】
美的本质是什么?美,既有物质的美,也有精神的美,显然后者更为人推崇。日出虽美,但人心之善,更如一轮骄阳,引人神往。在立意上,此文便已顯出不俗之处。将景之美与心之美以合理的方式放在一处探讨,随着文章的推进,可知“我”错过了景之美,却意外收获了善之美。在对比之中,取舍之间,哲理自现,使得文章充满了理趣。
饶有特色的语言亦是此文的一大亮点。首先,古诗词的使用令文章增色不少,长短句的交替使用,精巧的比喻,又将粗犷的大漠风光展现得淋漓尽致。此外,文末运用托尔斯泰的名言,不仅丰富了素材的使用,还凸显了文章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