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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十五”申报和获得专利权、品种权的数量为例,分析了国内农业科研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除科技人员对知识产权的法律意义认识不足外,还受现行农业科技管理和奖励激励机制直接影响。对加强农业科研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提出建议,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认识;开展培训,增强维权能力;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计划管理并行;知识产权保护与产权认定接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大对侵权的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