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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原文山州民政局局长赵仕永的政治生涯走到了尽头。经文山州纪委常委会讨论,报州委、州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赵仕永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文山州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赵仕永文山州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随后经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以受贿罪、贪污罪两罪并罚,判处赵仕永有期徒刑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