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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省政府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3]53号)要求,对18个省辖市和108个县(市)2011年-2012年度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2011~2012年度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结果为优秀等级的省辖市和县(市)名单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