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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政府理念已成为现代政府观念的主导形态,本文旨在从哲学的维度审视和厘清其建构的基础。政府行善和作恶的二重性源于人的本性,国家权力最主要的任务就是防恶。个人的自然权利是一种基础和本源,国家权力源于个人权利。人类的认知能力和智性范围具有有限性,政府应保障个体选择和创造的自由,发挥其有限知识。政府自身的“经济人”倾向会造成结构性腐败,导致政府失灵,政府职权应被严格限制在公共领域,以达到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间的良性政治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