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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社会保障的法制化建设具有战略意义,公平基础上的团结互助和自我负责成为社会保障立法的指导原则,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构建凸显人权与人文精神,制度合理配置政府行为与市场选择,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自成体系。这些制度安排都显示了德国模式的成熟性,值得我们吸收借鉴。应该创建城乡和谐发展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