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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会计属企业财务会计一个特定的分支,它是反映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与结果的清算会计。目前国家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有1997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伴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在目前破产清算会计实务中尚存在一些有待于解决的问题,则健全与完善破产制度,以及对其会计处理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从分析破产清算会计的目标与对象出发,介绍了破产清算会计给传统会计理论带来的冲击,阐述了破产清算会计进行核算的基础前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破产清算会计的处理程序及内容。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能为破产清算会计的完善贡献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