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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形式国有资产,是指其存在形式表现为非物质性、非固定性和不完全确定性而不易被察觉或易于被忽视的其所有权权益应当归国家的资产。主要包括:(1)隐形资产,如国有企业的增值盈利指标、企业应缴纳的国家税赋、商业回扣、银行信贷回扣等;(2)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企业商誉、土地使用权等;(3)“变形”资产,如刘。金库”存款、赞助或募捐款、赠与款项或赠送财产等;(4)空间资源。由于这些资产的存在形式独特,往往容易被人们误解、混淆或者被遗忘。社会现实生活中这种国有资产权益被损害的现象比较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