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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步伐,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促使原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农村被逐渐划入城市规划版图,这些城中村通过“撤村改居”的方式将村委会改制为居委会的过程即“村改居”.“村改居”工作不单是指基层组织方式的转变,还包括集体土地、集体资产的处置,村民的户籍身份由农转非,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纳入市政财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等内容.作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下的特有现象,“村改居”真正兴起于本世纪初,在城镇化率较高的经济发达省市如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村改居”工作启动较早,发展迅速,引领了全国其它地区“村改居”的工作浪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概念,“村改居”工作既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