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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市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区询问,国内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停靠在我国港口的外轮提供劳务以及国营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合资、外资工程应否征收营业税。经研究,现就上述两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国内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停靠在我国港口的外轮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的税率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