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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之初,工人退休,曾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让劳动者欢欣鼓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光荣退休”是1956年的事儿,距离工人享受这份“荣耀”,整整晚了4年多.rn姗姗来迟有实情rn“新中国第一个有关干部退休的政策文件《关于退休人员处理办法的通知》,是1950年3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的,但实施范围很窄.”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接受采访时说,“它只限于机关、铁路、邮电、海关等在旧中国就曾有退休金制度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