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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梁万泉2010年2月22日来稿指出,发展村镇银行应逐步降低准入标准,鉴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要有所区别。目前,坚持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标准。随着村镇银行的稳步经营,也可以考虑去除一定要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出资人之一的要求,这样可以引导更多资金流入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