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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客”是包含文字、声音、图像的网络媒介新形式,更能表达独特的自我,正在蓬勃兴起,对栏目节选、生活幽默、自娱自乐和翻唱的短片及影视重新演绎,以搞笑的手法消解内容的深刻、思想的崇高,用通俗的形式、表现技巧来满足大众的文化需求。同时也涉及到了一些不健康的搞笑内容,所以引起的争议似乎就没有间断过。从幽默到搞笑再到“恶搞”,播客一直游走在道德法律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