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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及《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确定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5月31日,为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