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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肉猪生产是指在无污染、无残留或低污染、低残留条件下的生猪生产。现将其技术规程介绍如下:
1. 猪场环境与设施
①猪场环境。猪舍应建在避风向阳、地势高燥、排水良好、便于防疫的地方,土质以砂壤土最为理想;要求地面开阔平坦且有2%~10%的缓坡。猪场周围应无大型化工厂、采矿厂、皮革厂、肉品加工厂、屠宰场和其他畜牧污染源。猪场要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000米以上;要有围墙和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猪场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处。场区内净道和污道要分开,互不交叉。
②猪场设施。猪舍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并能耐消毒药液清洗。地面还要坚固、平整、不滑,多采用混凝土结构。外墙及屋顶能保温隔热、防风雨、防太阳辐射。门窗应利于采光和通风。猪场应设有废弃物储存设施,防止废弃物渗漏、溢流,而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 引种
坚持自养自繁的原则,必须引进猪只时,应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证的猪场引进。在引进前,应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不得从疫区引种。猪只在装运及运输过程中要避免接触其他偶蹄动物,运输车辆应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猪只引入后至少隔离饲养30天,在此期间进行观察、检疫,确认健康者方可合群饲养。
3. 饲养管理
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选择。饲料原料和添加剂应符合《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5032-2001)的要求。在猪的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要根据营养需求配制饲料,建议参考使用饲养品种的饲养手册标准。禁止在饲料中额外添加β-兴奋剂、镇静剂、激素类、砷制剂。使用含有抗生素的添加剂时,在商品猪出栏前,要按有关准则执行停药期。不使用变质、霉败、生虫和被污染的饲料,不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及其他畜禽副产品。
②饮水供给。经常保证有充足的饮水供猪饮用,水质要符合《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27-2001)的要求,并经常清洗和消毒饮水设备,避免细菌滋生。冬季饮水量一般为采食风干饲料量的2~3倍或猪体重的10%左右;春秋季饮水量为采食风干饲料量的4倍或猪体重的16%左右;夏季饮水量约为采食风干饲料量的5倍或猪体重的23%。
③免疫。猪的免疫应符合《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5031-2001)的要求,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应彻底消毒。剩余或废弃的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要做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养猪场常规要预防口蹄疫、猪瘟、伪狂犬病、乙型脑炎、猪丹毒、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和弓形虫病等。
④兽药使用。药物的使用应符合《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030-2001)的要求,育肥后期的商品猪尽量不使用药物,必须治疗时应根据所用药物执行停药期。
⑤饲养管理。实践证明,采用猪舍温度20℃、相对湿度50%、前期自由采食,后期限制饲喂,肉猪能获得最大的日增重和优等级胴体。因此饲料要少喂勤添,防止饲料污染腐败。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时,应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饲养密度要适宜,保证猪只有充足的躺卧空间。每天要打扫猪舍卫生,保持食槽、水槽等用具干净,地面清洁。还要经常检查饮水设备,观察猪群健康状况。
⑥灭鼠和驱虫。要通过烟熏剂熏杀洞中鼠类,或定期投放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选择物理、生物或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进行寄生虫控制。
4. 卫生消毒
要选择对人和猪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不会在猪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采用紫外线消毒、火焰消毒、喷雾消毒、浸液消毒、熏蒸消毒、喷洒消毒等消毒方法;建立环境消毒、人员消毒、猪舍消毒、用具消毒、带猪消毒等消毒制度。
5. 运输
商品猪运输应快运早到,减少应激刺激,防止死亡和掉膘,上市前应经兽医卫生检疫部门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合格者方可上市屠宰。运输车辆在运输前和使用后要彻底消毒。
6. 屠宰加工
我国饲养的肉猪一般在体重80~110千克时出栏,国外品种猪稍重一些。肉猪屠宰加工场应获得定点屠宰许可证,并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1998)和《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规定进行屠宰。
7. 资料记录
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引种、转群、饲料消耗、屠宰加工、防疫等。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最少保留两年。
(作者联系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动物疫控中心 邮编:714000)
1. 猪场环境与设施
①猪场环境。猪舍应建在避风向阳、地势高燥、排水良好、便于防疫的地方,土质以砂壤土最为理想;要求地面开阔平坦且有2%~10%的缓坡。猪场周围应无大型化工厂、采矿厂、皮革厂、肉品加工厂、屠宰场和其他畜牧污染源。猪场要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000米以上;要有围墙和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猪场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处。场区内净道和污道要分开,互不交叉。
②猪场设施。猪舍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并能耐消毒药液清洗。地面还要坚固、平整、不滑,多采用混凝土结构。外墙及屋顶能保温隔热、防风雨、防太阳辐射。门窗应利于采光和通风。猪场应设有废弃物储存设施,防止废弃物渗漏、溢流,而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 引种
坚持自养自繁的原则,必须引进猪只时,应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证的猪场引进。在引进前,应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不得从疫区引种。猪只在装运及运输过程中要避免接触其他偶蹄动物,运输车辆应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猪只引入后至少隔离饲养30天,在此期间进行观察、检疫,确认健康者方可合群饲养。
3. 饲养管理
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选择。饲料原料和添加剂应符合《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5032-2001)的要求。在猪的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要根据营养需求配制饲料,建议参考使用饲养品种的饲养手册标准。禁止在饲料中额外添加β-兴奋剂、镇静剂、激素类、砷制剂。使用含有抗生素的添加剂时,在商品猪出栏前,要按有关准则执行停药期。不使用变质、霉败、生虫和被污染的饲料,不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及其他畜禽副产品。
②饮水供给。经常保证有充足的饮水供猪饮用,水质要符合《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27-2001)的要求,并经常清洗和消毒饮水设备,避免细菌滋生。冬季饮水量一般为采食风干饲料量的2~3倍或猪体重的10%左右;春秋季饮水量为采食风干饲料量的4倍或猪体重的16%左右;夏季饮水量约为采食风干饲料量的5倍或猪体重的23%。
③免疫。猪的免疫应符合《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5031-2001)的要求,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应彻底消毒。剩余或废弃的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要做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养猪场常规要预防口蹄疫、猪瘟、伪狂犬病、乙型脑炎、猪丹毒、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和弓形虫病等。
④兽药使用。药物的使用应符合《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030-2001)的要求,育肥后期的商品猪尽量不使用药物,必须治疗时应根据所用药物执行停药期。
⑤饲养管理。实践证明,采用猪舍温度20℃、相对湿度50%、前期自由采食,后期限制饲喂,肉猪能获得最大的日增重和优等级胴体。因此饲料要少喂勤添,防止饲料污染腐败。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时,应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饲养密度要适宜,保证猪只有充足的躺卧空间。每天要打扫猪舍卫生,保持食槽、水槽等用具干净,地面清洁。还要经常检查饮水设备,观察猪群健康状况。
⑥灭鼠和驱虫。要通过烟熏剂熏杀洞中鼠类,或定期投放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选择物理、生物或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进行寄生虫控制。
4. 卫生消毒
要选择对人和猪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不会在猪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采用紫外线消毒、火焰消毒、喷雾消毒、浸液消毒、熏蒸消毒、喷洒消毒等消毒方法;建立环境消毒、人员消毒、猪舍消毒、用具消毒、带猪消毒等消毒制度。
5. 运输
商品猪运输应快运早到,减少应激刺激,防止死亡和掉膘,上市前应经兽医卫生检疫部门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合格者方可上市屠宰。运输车辆在运输前和使用后要彻底消毒。
6. 屠宰加工
我国饲养的肉猪一般在体重80~110千克时出栏,国外品种猪稍重一些。肉猪屠宰加工场应获得定点屠宰许可证,并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1998)和《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规定进行屠宰。
7. 资料记录
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引种、转群、饲料消耗、屠宰加工、防疫等。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最少保留两年。
(作者联系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动物疫控中心 邮编:7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