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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切实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