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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将对自主创新产品采取免收采购文件费用等方式给予支持。《意见》主体内容延续了财政部已经颁布的相关政策,在预算编制、评审办法、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都大体一致。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文件出台主要着眼于在四川贯彻落实国家和财政部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