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处理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实现二者的有效衔接至关重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二者之间在调整范围、横向效力等级、冲突处理机制等方面不能实现科学有效的衔接。究其原因,核心在于党内法规调整范围模糊、中央与省级党组织制定权限不清以及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制定部门之间缺乏法定的沟通协调机制。应通过明确调整范围、理顺二者效力等级、完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处理机制等措施,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