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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读者李良民来信咨询:我是一名农民工。2011年春节,我从外地乘火车往家里赶。下火车时已是晚上6点多钟了。由于是大年三十,长途汽车停运了。无耐之下,我只好选择乘出租车回家。好不容易等到一辆。但司机要求我出比平时高10倍的价钱。我虽然很不情愿,但天色已晚,我又急着回家。就只好答应了。下车时我索要了票据,并记住了出租车的车牌号。我觉得自己被“宰”了,准备到法院起诉要回多给的车钱,请问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