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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上海市金融办、工商局、财税局联合下发《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九条内容,从工商登记、税收、投资者、行业自律到政府引导,为股权投资企业在上海的落地发展,破了阻隔的一道墙。
8月14日,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亲自召集股权投资企业座谈会。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国内外知名私募股权基金(PE)、创业投资基金(VC)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者,悉数到场。
有关争夺国内外股权投资企业的这场明争暗斗,又掀一滚热潮。
天津:PE注册先行者
股权投资企业落地,PE和VC们首要关注的,是税收、工商登记之类。
自2007年6月《合伙企业法》修订生效,相关的工商登记就一直是个难点。
2007年11月,天津市工商局印发了《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意见》,率先破题。在天津注册相关的私募股权基金“一般一星期不到就可以下来,普通的三四天就注册下来了,而最快的是2天”。与其他地方动辄半年的审批流程看来,“天津速度”显然具有特别吸引力。
此外,在税收方面天津也有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在天津,除了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纳税而合伙人单重征税外,如果LP是自然人出资,则税收比其他地方的税收要低一半左右。
类似的直通道便利,令天津成为迄今PE的注册集中地。红杉资本中国基金于近日完成了第一只人民币基金的募集,总规模接近10亿元。注册地就在天津。
天津滨海新区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欢对此解释,天津市目前对于落户本地的创投机构没有统一的优惠政策,但根据他们关注的行业以及其所落户的区域,各区的政策略有不同。以有限合伙制企业为例,一般将以财政补贴的方式返还企业高管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于LP,只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
上海:破处第一道阻隔
天津和北京都按全球标准20%征税,香港是14%,而上海最高要35%。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对于上海而言,就显得尤为迫切。
按照上海新颁布的《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GP),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LP),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以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上海的浦东新区还提出税收返还的办法,计划将实行一系列优惠措施。比如对股权投资企业的高管,以补贴的形式返还其所得税额的40%;对于中层骨干,返还所得税额的20%。浦东正在研讨给予在当地落户的股权投资企业300万-1500万元的开办费,并争取在陆家嘴或张江打造一个股权投资企业的集聚中心。
《通知》同时明确了股权投资企业的工商登记事项,规定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可以分别表述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
上海同时准备了很项措施,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上海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一期4000万元已募集完毕,现由上海创投行业协会管理。经过备案登记的创业投资机构可按一定比例缴纳风险准备金,而上海市政府按创业投资机构实际缴纳的风险准备金予以1:1匹配。
在这一专项资金的支持下,符合相关规定的创投机构,在投资失败后,最高可以按投资损失的50%得到补助,如果该项目属于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补助金额上限还可以上调到投资损失的70%。
北京、深圳:创投引导基金做先遣
与天津、上海相比,北京、深圳略显安静。虽未有具体措施,但相关的优惠政策、吸引股权投资的定位思路,皆在政府酝酿之中。
早在今年6月份,北京市业已成立了北京私募股权协会,邀请私募股权知名人士,为下一步北京市出台对于私募股权投资的吸引政策,提供良好环境利于私募股权机构做准备。北京市发改委成立了一只3亿元人民币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希望通过这只引导基金的运作,为今后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积累经验。
深圳市政府也原则同意设立3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方面是为了吸引更多创投企业落户深圳,以及吸引民间资金进入创投领域,吸引更多创业者、项目源到深圳落地创业,另一方面,深圳政府有关扶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也将通过这一引导基金得以实现。
PE之争:寻找各自发展定位
针对天津大量PE的集中注册,上海的专家提出,上海要建立股权投资企业集聚的中心,并不一定就要让这些企业都注册在上海,因为VC、PE的注册地与其投资的项目未必一致。关键是令PE、VC在项目选择和退出时落在上海。
屠光绍在上海的股权投资企业座谈会上谈道:“股权投资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非常大,但除此之外,我们更看中它与上海发展的‘三个对接’,即和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相对接、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接、和企业改造相对接。通过这一系列的‘对接’,股权投资企业将成为完善目前金融体系的重要角色,并且能为其他企业的发展增加动力和获利。”
PE对经济发展、就业机会以及社会财富积累的促进作用,对技术转移、企业管理的有效化等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推动,是各城市吸纳PE、VC们的直接动力。在中国各个地区都在谋求产业转型的时候,PE这种产业重塑能力是各地政府最看重的。在银根紧缩的政策下,PE开辟的直接融资就显得更为重要了。有关PE、VC的争夺也愈演愈烈。
对于同样意在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的上海和北京而言,条件显然要得天独厚得多:北京拥有居控制地位的金融业以及配置资源的能力,且主要的部委与监管机构都在北京;而上海作为中国综合实力最强区域——长三角的中心城市,背靠经济、资本发达的江浙两省,具备各种要素资源,上海将吸引PE定位在“与其金融中心改革相配套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中心的建设”上。
天津显然不具备前两者的金融、实业基础,因此提出建立“PE管理中心”,致力于吸引那些服务于环渤海地区、服务于滨海发展的基金。
对深圳来说,以早期、科技型企业为主的VC投资,或许更为适合。虽没有数量众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但民营经济发达,高科技企业集中,且中小板及未来将推出的创业板,具有上市资源和上市通道。因此,做大做强创业投资基金,深圳更希望把自己定位为国内创业投资中心,集中精力发展高科技创业企业。
专家指出,“从人口规模上看,中国的每个城市都相当于一个国家,因此它们都有可能覆盖广义PE的某个频谱。”从这个层面上说,天津、北京、上海以及深圳都有可能成为中国的“PE中心”。中国市场深度很大,每个地方都会有不同的投资机会。关键在于“地方政府依据其各自优势,找到合适的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并帮助他们实现自身的经济发展目标”。
中国的PE发展还处在婴儿期,以引导基金作补贴也非长远之计,国家对于GP和LP的税收优惠等暂且没有统一、明确的政策和操作办法,有关于PE的中心之争,实属无稽之谈。着眼于各城市本身要素条件和发展方向,优化各项政策、措施,发展适合自己的“PE发展定位”,才是各城市当前所要做的。
“PE对经济发展、就业机会以及社会财富积累的促进作用,对技术转移、企业管理的有效化等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推动,是各城市吸纳PE、VC们的直接动力。在中国各个地区都在谋求产业转型的时候,PE这种产业重塑能力是各地政府最看重的。”
8月14日,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亲自召集股权投资企业座谈会。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国内外知名私募股权基金(PE)、创业投资基金(VC)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者,悉数到场。
有关争夺国内外股权投资企业的这场明争暗斗,又掀一滚热潮。
天津:PE注册先行者
股权投资企业落地,PE和VC们首要关注的,是税收、工商登记之类。
自2007年6月《合伙企业法》修订生效,相关的工商登记就一直是个难点。
2007年11月,天津市工商局印发了《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意见》,率先破题。在天津注册相关的私募股权基金“一般一星期不到就可以下来,普通的三四天就注册下来了,而最快的是2天”。与其他地方动辄半年的审批流程看来,“天津速度”显然具有特别吸引力。
此外,在税收方面天津也有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在天津,除了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纳税而合伙人单重征税外,如果LP是自然人出资,则税收比其他地方的税收要低一半左右。
类似的直通道便利,令天津成为迄今PE的注册集中地。红杉资本中国基金于近日完成了第一只人民币基金的募集,总规模接近10亿元。注册地就在天津。
天津滨海新区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欢对此解释,天津市目前对于落户本地的创投机构没有统一的优惠政策,但根据他们关注的行业以及其所落户的区域,各区的政策略有不同。以有限合伙制企业为例,一般将以财政补贴的方式返还企业高管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于LP,只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
上海:破处第一道阻隔
天津和北京都按全球标准20%征税,香港是14%,而上海最高要35%。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对于上海而言,就显得尤为迫切。
按照上海新颁布的《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GP),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LP),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以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上海的浦东新区还提出税收返还的办法,计划将实行一系列优惠措施。比如对股权投资企业的高管,以补贴的形式返还其所得税额的40%;对于中层骨干,返还所得税额的20%。浦东正在研讨给予在当地落户的股权投资企业300万-1500万元的开办费,并争取在陆家嘴或张江打造一个股权投资企业的集聚中心。
《通知》同时明确了股权投资企业的工商登记事项,规定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可以分别表述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
上海同时准备了很项措施,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上海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一期4000万元已募集完毕,现由上海创投行业协会管理。经过备案登记的创业投资机构可按一定比例缴纳风险准备金,而上海市政府按创业投资机构实际缴纳的风险准备金予以1:1匹配。
在这一专项资金的支持下,符合相关规定的创投机构,在投资失败后,最高可以按投资损失的50%得到补助,如果该项目属于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补助金额上限还可以上调到投资损失的70%。
北京、深圳:创投引导基金做先遣
与天津、上海相比,北京、深圳略显安静。虽未有具体措施,但相关的优惠政策、吸引股权投资的定位思路,皆在政府酝酿之中。
早在今年6月份,北京市业已成立了北京私募股权协会,邀请私募股权知名人士,为下一步北京市出台对于私募股权投资的吸引政策,提供良好环境利于私募股权机构做准备。北京市发改委成立了一只3亿元人民币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希望通过这只引导基金的运作,为今后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积累经验。
深圳市政府也原则同意设立3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方面是为了吸引更多创投企业落户深圳,以及吸引民间资金进入创投领域,吸引更多创业者、项目源到深圳落地创业,另一方面,深圳政府有关扶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也将通过这一引导基金得以实现。
PE之争:寻找各自发展定位
针对天津大量PE的集中注册,上海的专家提出,上海要建立股权投资企业集聚的中心,并不一定就要让这些企业都注册在上海,因为VC、PE的注册地与其投资的项目未必一致。关键是令PE、VC在项目选择和退出时落在上海。
屠光绍在上海的股权投资企业座谈会上谈道:“股权投资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非常大,但除此之外,我们更看中它与上海发展的‘三个对接’,即和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相对接、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接、和企业改造相对接。通过这一系列的‘对接’,股权投资企业将成为完善目前金融体系的重要角色,并且能为其他企业的发展增加动力和获利。”
PE对经济发展、就业机会以及社会财富积累的促进作用,对技术转移、企业管理的有效化等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推动,是各城市吸纳PE、VC们的直接动力。在中国各个地区都在谋求产业转型的时候,PE这种产业重塑能力是各地政府最看重的。在银根紧缩的政策下,PE开辟的直接融资就显得更为重要了。有关PE、VC的争夺也愈演愈烈。
对于同样意在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的上海和北京而言,条件显然要得天独厚得多:北京拥有居控制地位的金融业以及配置资源的能力,且主要的部委与监管机构都在北京;而上海作为中国综合实力最强区域——长三角的中心城市,背靠经济、资本发达的江浙两省,具备各种要素资源,上海将吸引PE定位在“与其金融中心改革相配套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中心的建设”上。
天津显然不具备前两者的金融、实业基础,因此提出建立“PE管理中心”,致力于吸引那些服务于环渤海地区、服务于滨海发展的基金。
对深圳来说,以早期、科技型企业为主的VC投资,或许更为适合。虽没有数量众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但民营经济发达,高科技企业集中,且中小板及未来将推出的创业板,具有上市资源和上市通道。因此,做大做强创业投资基金,深圳更希望把自己定位为国内创业投资中心,集中精力发展高科技创业企业。
专家指出,“从人口规模上看,中国的每个城市都相当于一个国家,因此它们都有可能覆盖广义PE的某个频谱。”从这个层面上说,天津、北京、上海以及深圳都有可能成为中国的“PE中心”。中国市场深度很大,每个地方都会有不同的投资机会。关键在于“地方政府依据其各自优势,找到合适的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并帮助他们实现自身的经济发展目标”。
中国的PE发展还处在婴儿期,以引导基金作补贴也非长远之计,国家对于GP和LP的税收优惠等暂且没有统一、明确的政策和操作办法,有关于PE的中心之争,实属无稽之谈。着眼于各城市本身要素条件和发展方向,优化各项政策、措施,发展适合自己的“PE发展定位”,才是各城市当前所要做的。
“PE对经济发展、就业机会以及社会财富积累的促进作用,对技术转移、企业管理的有效化等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推动,是各城市吸纳PE、VC们的直接动力。在中国各个地区都在谋求产业转型的时候,PE这种产业重塑能力是各地政府最看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