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习惯成自然。有些事情形成习惯了,真要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比如,"城市规划"多少年来一直是指从城镇体系规划、到设市城市规划、到建制镇规划这个系列,但是,随着《城乡规划法》的正式实施,这四个字在法律上的涵义变成了"城市的规划"。以往属于城市规划范畴的全国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不再包括在其中,建制镇的规划——镇规划也成为一个独立的规划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