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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相关单位推动实施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要求明确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功能定位,实现部门与网格员的互联互通;确保每个网格都有对应的网格员,可适度调整网格员的分布,使網格员的配备与当地相适应。各地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牵头部门工作任务,明确各网格的网格员、安全监管责任人和联系负责人,对网格员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和分类处置,对属于牵头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各地区安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合理确定网格员待遇;定期组织培训;建立常态化运行和考核机制,鼓励将考核与网格员待遇挂钩;健全并保障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以及事故的举报渠道畅通,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推进安全生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